被主管丟個新業務
雙方有些不愉快
或許是之前被丟都沒討論 乖乖去做吧
因為新業務要不定時的強迫加班
個人非常不喜歡加班
上週五和本周一和二加班
週三看到差勤系統時間才想到報出去
主管來電說太晚報加班
這次就算了 下次就不批
我當下是不好意思說真的忘了
回家後想到這一段
我真孬 不婚不生有自己老公寓自助和租金被動收入
個人物慾不高 每月消費5.6千元吧
存款個人感覺也夠了 600多 有想過沒退休金的退休生活
被丟工作沒直接摔椅子 嗆18支申誡或考績丁等隨便你
只敢理直氣不壯的問??
被洗臉太晚送加班單下次就不批
沒回嘴要批不批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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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每機關加班單規定不同
有上面主管1個人就能批 也有上面N個人批才算的
有月底單位承辦去催單位同仁把該月加班快點送出好統一做單位加班費的
有機關規定N天內要送出的
有機關規定當天要送出的
會不會有人驚訝 原來沒全台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