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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初任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檢核表
作者:
kaiyu16
(霸克)
2023-12-08 22:52:02
您好,
昨日增額錄取分配結果出來了,小妹現任職於公營事業機構,對於新舊制退撫制度仍有
些許不懂,雖然曾在友站詢問過,但仍然請問版上大神(請參閱連結截圖),謝謝。
1.實務訓練4個月後,是否可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補繳
退休撫卹基金費用?
2.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是否可依規定適用舊制退撫基金制?
https://imgur.com/a/qWr6OHM
作者:
bbbb25487
(黃昏の恋人)
2023-12-08 23:36:00
你公營事業有具有公務人員身分嗎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3-12-09 00:10:00
107.7新法施行後,84.7以後之公營事業人員年資不得補繳退撫基金既然是小妹應該不會有84年退撫新制實施前的年資現在才轉公務人員那就是專戶制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3-12-09 00:16:00
公營事業年資已經排除補繳了,退休時依該事業適用退休規定向原事業領取退休金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3-12-09 00:18:00
睡貓大出現了!!!
作者:
tkjycchj
(tkjycchj)
2023-12-09 02:21:00
職員可以吧,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1條第一項第六款。是我認知錯誤還是2樓有誤?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3-12-09 07:15:00
「退撫新制實施前」,退撫新制84.7.1實施,現在應該沒有多少人還具有這種公營事業年資,而且新制實施前的年資也免補繳,有證明就直接採計。
作者: mouse711217 (ONEPIECE)
2023-12-09 13:40:00
睡貓大大現身
作者:
tkjycchj
(tkjycchj)
2023-12-09 21:11:00
我是參考銓敘部含釋"部退三字第1074402925號"2、公務人員依原退休法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基礎事實,於退撫法第12條並未規定者(如退撫新制實施後曾任國營事業兼具公務員身分之職員年資),且其請求權時效於107年6月30日(含該日)以前尚未完成者,自同年7月1日(含該日)起,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其已進行之時效期間應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10年。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3-12-09 22:23:00
銓敘部函針對的對象是在107.07.01新法施行前已具有y補繳公兼勞年資請求權的人,新法施行後才從公營事業轉任適用退撫法機關(構)學校者,不得補繳年資by the way,如果公兼勞任職期間適用退休法(主要是交通事業機構的資位制人員),毋需補繳退撫基金
作者:
tkjycchj
(tkjycchj)
2023-12-10 00:00:00
恩找了些解釋,有些說不能補有些說可以,滿混亂的。單看法條本身也很矛盾,不看舊的退休法,就退撫法本身來說11可以採計年資,但12條沒正面表列就被解釋不能補繳也很奇怪。好奇真的有人去問退撫司嗎?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3-12-10 11:02:00
https://www.skyman.url.tw/document/1074402925.pdf
原函說明二很清楚了,時效函釋是針對得依原退休法辦理的情形,亦即請求權須發生在退撫法施行前。退撫法施行後,依退撫法規定辦理11條和12條的差異,個人淺見是和舊制及新制退休金給付責任機關有關。舊制各職域公務員均由最後在職機關負退休金給付責任,出具證明即可;新制給付責任主要在退撫基金,立法者把由原事業機構負責的部分排除,以年改的時空背景(降低退撫基金支出),似可理解
作者:
wugilin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滿願)
2023-12-10 12:21:00
恭喜上榜,好奇樓主是分發在國立傳統戲曲中心或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嗎!?上述二地是原本我想要去的單位,但後來改選離家最近的單位為優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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