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若業務單位緊急需要購買便當礦泉水,
總費用是2000元,
有機關首長的簽准文件,
持簽准文件向出納借支零用金2000元,
出納卻說還要有「動支單」才能借出!!!
真的是這樣嗎??
相關的法規依據是??
謝謝
作者: Diaw0803 (ただいま!) 2024-01-05 15:17:00
去問你們主計
H大,因本機關有10個出納單位,其餘9個出納單位都免唯獨本單位這一個出納有這樣要求,所以很疑惑。
作者:
tktk1212 (Lavender)
2024-01-05 15:28:00有聽會計說過是要填一張預借的單沒錯
tk大,填寫借出單(借據)是合理,但出納所謂的動支單是指會計科目要有餘額,未來才能核銷這筆費用而不是抽屜內有零用錢,就能填寫借出單(借據)若抽屜內零用錢有2000多元,但會計科目內不足2000元則出納無法借零用錢2000元,好奇怪
當初公文簽會主計沒說零用金是從哪個預算科目項下支應?
出納先給錢 以後會計不認帳 這筆錢看不成要出納自己吸收?
ta大,公文有會辦會計,也寫明會科,首長也批准所以不懂為何抽屜內有零用錢,卻不能先借用
thi大,以前確實不用,但出納說今年開始法條有變更
那就可以啊 那簽文直接跟出納要錢 跟出納說動支單主要是所得扣繳問題
但無法出示任何法條依據,而其他9個出納單位卻都不用
除非不用零用金 直接變成集中支付 改在動支單上註明代墊人 之後匯款到薪資帳戶主計對零用金制度有意見 現在大多改採集中支付 我猜你們出納大概是這個意思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24-01-05 18:10:00…我們機關是制度一直變 隨著會計頭換人變主計治國
內控程序吧? 並非什麼芝麻綠豆都要上綱上線"依法行政"
作者: onraisoo (鳳梨酥) 2024-01-05 21:57:00
應該是出納管理手冊第六章第二十四條
作者:
bolin (小寶)
2024-01-06 10:51:00女人最難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