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一直是單位裡的低薪員工,這點從來就沒變過啊!
只是現在公務機關約聘雇的工作,CP值真的不如以往
本大叔20年前擔任約僱人員,薪點280,月領31,976
那時基本工資是15,840,大約2.02倍
今年調薪後280薪點月領37,800,基本工資是27,470,大約1.38倍
因為約僱的薪水是跟著公務員一起調
所以當公務員的待遇變差,約僱的待遇就會跟著變差
雖然約僱是公務機關的三等員工,什麼福利、獎金都沒有
但在20年前公務員薪水比民間好的時候,約僱算是還可以的工作
但現在就不推了!
※ 引述《amandawang (ming)》之銘言:
: 我是學校的約僱助理,負責總務處出納的工作,事情多又雜。
: 今天試算大家調薪後的薪資,發現自己是單位裡最低薪的人…無比「薪酸」啊QQ
: 不知道大家對於調薪後的實際感覺如何呢?
: 以下開放大家一起來取暖/討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