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上次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的
軍公教年終獎金請提高至2個月及春節前20天核發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回應節錄重點:
一、有關年終工作獎金額度提高至2個月部分,以年終工作獎金須配合政府財政狀況辦理
,因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對本項建議所需經費負擔未有具體共識,且可能因預算排擠影響
政務推動,爰仍宜維持現行1.5個月額度 。
二、至提前於春節前20天發放一節,考量年終工作獎金係依當事人12月份待遇基準計支,
又當事人考績結果、獎懲情形皆會影響其年終工作獎金發放與否及額度,若春節日期較早
,例如120年春節為1月23日,若提前於春節前20天發放,則1月3日即須發放,惟各機關於
行政作業時,其前一年度考績、獎懲,甚或人員12月份因職務異動或有代理情形致其待遇
數額尚非完全確定,在獎金計算、發放及財主單位尚需一定作業時程,爰仍宜維持現行春
節前10日發放之規定。
結論:
沒錢就是沒錢,不要做夢了!
要等大選時才會給甜頭,
洗洗睡,好好上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