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比照勞工待遇審議納基層員工? 人事總處:不宜相互援比
2024/03/2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要求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比照最低工資審議委員
會,納入基層員工,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二者功能任務及性質明顯不同,不宜相
互援比,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運作機制。
立法院表示,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與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有相似職能,但現行14至
16名委員,並無設置「基層員工代表」,因此凍結行政院人事總處今年「給與福利制度規
劃」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人事總處近日送交立法院的報告指出,軍人待遇條例、公務人員俸給法及教師待遇條例,
均已明訂軍公教俸(薪)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軍公教待遇調整攸關國家總資源分配及各
類人員待遇衡平。
人事總處說明,針對軍公教待遇調整,該處每年均蒐整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
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狀況等相關指標之數據進行綜合
評估,軍公教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運作機制。
人事總處表示,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與最低工資審議會功能及性質不同,軍公教待遇調
整,因涉及國家整體發展與預算支出等面向,經會議討論後提出建議供行政院作成政策決
定之參考,屬政策決策過程中諮詢性質。
至於最低工資訂定目的是透過政府審議機制,設定工資最低標準,維持低所得弱勢勞工最
低生活水準及購買能力,最低工資審議會於蒐整相關社經指標數據後作成最終擬訂最低工
資調漲與否決議,做為勞工最低工資保障,並未涉及企業調薪與否。二者功能任務及性質
明顯不同,不宜相互援比。
人事總處強調,待遇審議委員會成員多元並有各類人員機關代表,且得由主管機關主動蒐
整公教人員團體意見,成員有軍公教人員主管機關、財主機關及部分地方政府代表等,並
邀請外部學者專家,兼顧成員多元性及廣納各類人員機關代表意見。在審議委員會開會前
,也會請公教團體代表召開座談會,廣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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