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113年普考一般行政志願請益

作者: mini22 (SheilaT)   2024-09-30 16:58:50
各位前輩好
今年有幸上榜普考一般行政,名次1X,未來會繼續準備高考。初次錄取公職,希望對於以下職缺能獲取建議。
經過網路爬文後,判斷以下職缺應該都是即使業務很雜,但基本上能準時下班的工作,所以主要是對優先順序的排列有疑慮,尤其是對於大學院辦和國中總務處哪個要排前面,比較沒有概念,還有區公所秘書室也是不知道該往前還是往後排。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辦理本校設計學院一般行政業務。(2)其他交辦事項。
2. 苗栗縣立照南國民中學(總務處)
(1)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資源人事室)
(1)辦理綜合行政業務。(2)兼辦人事行政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出納業務。(2)小額採購業務。(3)行銷活動業務。(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
7.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秘書室)
(1)公文處理、管考及抽查等相關事宜。(2)臨時交辦事項。
8. 嘉義市政府 (行政處庶務科)
(1)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9.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秘書室)
(1)總務業務。(2)採購業務。(3)職工管理。(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想搬離家裡,所以不會特別考慮離家近的機關
懇請前輩們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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