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國公教人員制度至今有哪些重大創新制度來降低政府運用這方面
人力的成本?
傳統的雇用方式就是所謂的正職和臨時人員,前者有法律法規保障完
整薪資福利而後者的保障相對有限而比較便宜。
可是還有所謂的約聘雇人員,這和臨時人員有何不同?
另外在教員人力制度方面,幾十年前就是正式老師和(臨時)代課老師
而已,晚近有有所謂的專案教師、代理教師和一些新創的職稱,他們的
職務和薪資福利和正式公教人員有甚麼差別。
另外有人力派遣公司,政府機關也有職缺使用派遣人力嗎? 他們執業
要負擔公教人員的特殊責任嗎?
政府有沒有哪些法規或者網站把公教人員這各種職稱整理解說的? 或
者有沒甚麼一般網站有這類整理和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