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討論案V2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15:51:20
1.以下板規討論結果 是由這個星期以來和另兩位板主討論出來(也考慮了原文底下的建議)
再加上這次事件後個人的想法修正而成的
簡單來說 這個版本是我個人的想法 和另外兩位板主無關
2.現在PO出來是希望大家討論可以有個材料 正式施行的話應該不會是這個版本
一方面因板規原本就有許多不合理/不合時宜的規定 新板主出來大概又要一個月之久
但是新人上任也一定會有要修改的提議 朝令夕改實為不妥
不過各位的討論與建議 一定會列為紀錄 供後人參考
3.這個版本和現行板規差異不小 主要改變了幾個大方向替各位整理出來:
1.30字限制合理化
2.全面禁止交易任何東西(連置底也不行)
3.外掛判定改為具散佈或宣傳之意圖才罰
4.重新依照罰則輕重進行大項的分類
原本是按照大項來限制一個懲處的範圍(EX:板規二 水桶1~30日不等)
此版本則是在每一項條文後規範懲處的"底線"
大項則是規範懲處的上限
如此可以保留板主適當的裁量權 不受限於過往判例
也不會讓板友無所適從
5.修改了原文邏輯不合理之處 統一整篇板規用詞
廢除並精簡重複或不必要的條文 移除"暗示"等容易造成爭議的字眼
當然還有很多地方 恕我就不一條一條說明了
=============================================================================
板規一 板旨
1-1 本板是《龍族拼圖》討論板,龍族拼圖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結合轉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機遊戲,龍族拼圖為中文翻譯,
其日文原名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稱為《Puzzle & Dragons》,亦為本板板名之來源。
本遊戲常用縮寫為:PAD、P&D。
1-2 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的龍族拼圖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3 於本板發表文章時須在標題加上[TAG],否則板主可替其補上。
因系統限制,未自動呈現之TAG請自行輸入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龍族拼圖相關。
[問題] 板友提問用。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需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譯。
同一主題之複數情報文,最後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說明最完善之文章為主。
[心得] 地城攻略,角色/隊伍參數、編成,角色帳號培養,
或其他玩家自行研究、開發、解說、描述之內容。
[創作] 板友創作用,包含繪圖/ANSI、影片等。※1-4-2
[實況] 實況自己的遊戲體驗,實況結束後請自行刪除。※2-6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每月(依月曆)限發一篇。※2-7
標題請務必按照格式:[板友] PTT帳號 美/日/台版 A/B/C/D/E組
[健檢] 向其他板友詢問/請益自身寵物隊伍之組成。※2-7
[送帳] 贈送帳號用,送出後請在標題加註贈與人ID。※3-5
[板務] 對板規或判決之討論,板主結案後48小時將刪除並收錄精華區。※3-6,8-6
[統計] 所有關於遊戲機率的統計(含抽蛋、掉落、升技、覺醒機率等)。※3-7
[問卷] 遊戲相關研究問卷發表時使用。※5-1
[徵人] P&D相關社團或LINE群招生時使用。※5-1
[活動] 板主或板友舉辦活動時使用。※5-1
[故事] 針對P&D中寵物的背景故事發表文章時使用。
[設定] 針對P&D中寵物的名字、部件設定等資訊發表文章時使用。
1-4 具創意、實用、激勵、有趣等特性之優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錄至精華區。
收錄類型包含攻略文、優質地城/養寵心得文、轉珠心得文、新手教學文、論文、
創作文等類。
1-4-1 除板主主動收錄外,板友亦可主動推薦文章,如符合上列資格,
則必須收錄至精華區。
1-4-2 創作文、論文將無條件收錄至精華區。
1-5 置底閒聊區位於看板底部,前有★符號,且其TAG為日期。
該文章之推文除板規2-10、3-7、5-3及其餘板主認定之重大違規外,
不受板規所限制。若由板主認定明顯為誤推者亦得以不罰
1-6 於文章中意圖夾帶、過度論及未達本版規範之特別條件之內容
(抽蛋/統計/健檢/徵友/送帳)者,板主得予以裁量是否比照各條之規定。
1-7 板友參與本板討論前請先詳閱板規,且勿違反本國法律及PTT站規。
板規二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日。
2-1 所有類別之文章除簽名檔外,有效中文字數不足30字者
*標點符號不計,超連結視為一字。
*情報、實況、創作文不在此限。
*情報文除情報來源外,請追加簡單說明文意之中文翻譯,以便理解。
*活動期間之抽蛋文於活動前30分鐘始可發布。
2-2 張貼無關、過度曲解、引申或推論Puzzle & Dragons遊戲之文章,
以及內容過於空泛或無意義之文章者。
*本條不與2-1累計。
2-3 於文章發布徵友資訊者。
*置底徵友專區、遊戲X日心得及板友文不在此限。
2-4 於文章詢問首抽相關資訊者。
2-5 文章用語嚴重妨礙閱讀(如火星文、注音文或亂碼文),經板友檢舉者。
2-6 實況文12小時內發表超過一篇,或未在開新實況前刪除舊文者。
2-7 板友、健檢文每月發表超過一篇,或無滿足範例格式之要求者。
2-8 遊戲X日心得於50日內重複發表者(依發文系統日期計)。
2-9 文章內容具疑問、質疑或錯誤之處而致有誤導之嫌疑,經過板友或板主
明確反映而無回應、修改者。
以上 刪文併警告一次
2-10 文章或推文中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者。
刪文(視情形刪除推文)併警告一次
板規三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七日。
3-1 於多篇文章,或在短時間內連續推大量無意義之語句,經板友檢舉者。
警告兩次
3-2 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者。
警告兩次
3-3 發表發錢文(或文章內含發錢訊息),單篇總合未滿1000P者。
刪文併水桶一日
3-4 文章或推文用語涉及特定可明確辨識之個人人格、名譽、隱私,
並有攻擊、貶低、挑釁、汙衊之情事,經當事人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水桶三日
*檢舉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此條當事人與被檢舉人得以和解。※8-8
3-5 發表遊戲帳號贈送文(或文章內含送帳訊息),未含帳號內容之寵物簡介者。
3-6 違規或受檢舉當事人之申訴以[板務]發文,而非站內信者。※8-5
3-7 文章或推文中,意圖徵詢、交易或交換一切事物者。
以上 刪文併水桶三日
*遊戲內禮物可在置底專區徵詢與交換,其餘一律禁止。
*涉及遊戲帳號交易者,加重處分※4-2
3-8 發表機率文(或文章內含機率討論),不符合以下條件者。
刪文併水桶七日
3-8-1 展示抽蛋成果須附上BOX截圖,圖中應包含足量且相應主題的抽蛋寵。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選期間之抽蛋需有 100 抽以上;
友情抽蛋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單筆友情抽要花 500 點,則放寬為 85 抽以上。
     *實況文內含抽蛋訊息,數量未達本條門檻者亦視為違規。
*文章內含總合5000P以上之發錢訊息者不受此條限制。
3-8-2 地城寵物遭遇、掉落之機率須達2500體力或100場。
3-8-3 練技、蛋寶覺醒須滿100隻以上;合成大成功或超成功須合成滿100次。
3-8-4 其他不特定或隨機發生之事件,需重複測試達100次。
板規四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水桶三十日。
4-1 文章或推文用語,經板友認定對客觀上可供辨識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譽、認同
有所影響,於置底檢舉區發起至少五人之連署後,向板主群檢舉通過者。
水桶七日
*檢舉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4-2 文章或推文中,意圖提供遊戲帳號交易資訊者。
刪除文章(或推文)併水桶七日
4-3 文章或推文之內容造成文章內部、板上對於特定觀點圍攻批評或多方觀點、意見
相互爭論者視為爭議文。
4-3-1 若推、發文用內容述尚屬輕微,或違規情形不甚嚴重,板主可S文關注。
若討論情況持續惡化得比照4-3-2規範。
4-3-2 刻意使用具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非理性之言詞,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論述、挑釁言論,意圖挑起爭議者,視為引戰。
水桶七日,如引戰源頭為文章本身,禁止回文並刪除。
4-3-3 受引戰者刺激而違規者,可依情節嚴重程度減輕責任。
4-3-4 爭議文具明確洗版之事實者,板主得以將該篇禁止回文處理。
板規五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嚴重程度追加至退文併水桶六十日。
5-1 未經板主審核同意張貼廣告文、問卷文、LINE群招生文者。
刪文併水桶30日
請先將預定文章內容以站內信方式寄給任一板主,
並於文章開頭或結尾明顯處,加註由何人審核通過後始可發文(一審一篇)。
*該文章將不受板規3-7限制。
*如發出之文章與交付審核內容差異過大,視同未提出申請。
*研究問卷文之主題可和P&D遊戲間接相關,但仍需經過板主審核同意。
*以P&D為主題之同人社團宣傳文每社團/場,3個月限發一篇,不需審核。
5-2 二十四小時內發表三篇以上或同一頁內兩篇以上違反板規之文章者。
(以刪文規避罰則者亦同)
刪文併水桶60日
5-3 文章、推文、暱稱或簽名檔中,散佈、推廣或教導使用不正當之遊玩方式者。
退文(或刪除推文)併水桶60日
*不正當之遊玩方式係指:
1. 修改遊戲內部資料以呈現異常之遊戲數據。
2. 自動轉珠,輔助線等危害影響公平性之網頁或程式(血量尺不在此限)。
3. 惡意退款並重複使用魔法石。
4. 重複刷禮物、聖誕龍。
板規六 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既有懲處外,板主可視情形追加至退文併永久水桶。
6-1 累計違反同內容之板規達第三次者。
水桶半年
6-2 累計水桶日期達90日後再次受水桶者。
水桶一年
6-3 發表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
退文併永久水桶
6-4 文章、推文內惡意放置釣魚、病毒、色情廣告或網站連結者。
退文併永久水桶
板規七 其餘規範
7-1 累計達三次警告者,水桶七日。並重新累計警告數。
7-2 違反同內容之板規再次受桶,則水桶期限變為當次水桶日數乘上累犯次數。
*僅認定單一PTT ID違規事實。
7-3 水桶期間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
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請他人代發文章、推文者,視為使用分身發言。
7-4 站務、板主公告之特別板規,效力優於本篇基本板規,
其有效期限為一年,須在期限內列入正式板規或自動廢除。
7-5 系列討論文於24小時內達到20篇時,板主得公告討論暫停24小時,
期間內不得發佈同主題之文章,並另行公布罰則。
*如討論情形有所失控,經板主警告後仍無改善時,得以忽略20篇之限制。
7-6 違規行為於板主示警期限內或行為發生15分鐘內自行修改者,不予處置。
*於行為發生15分鐘後自行修改者,板主可視嚴重程度予以罰則減免。
7-7 同ID多次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
板規八 檢舉、審判、與上訴
8-1 板友於本板之言行,如有違反以上之條文者,板主群應主動或依檢舉區之檢舉,
依據本板規採取相應之處置。
*違規行為發生七日後不再受理檢舉。
*最後裁定權仍歸板主群所有,檢舉並非一定成立。
8-2 違規檢舉需由受害當事人提出,若板主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得裁定駁回檢舉。
8-3 板友提出檢舉時,應站內信至板主或在檢舉區提出。
*檢舉時需檢附文章代碼(AID),違規當事人ID,違規條文及理由。
8-4 板務判決得由單一或多位板主負責,並應發布署名之判決公告文。
如日後有所爭議,該署名板主需親自處理。
8-5 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可於判決確定後72小時內以站內信上訴。
*上訴時應具備100字以上之理由。
8-6 非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有異議者,可以[板務]發文提出並具備100字以上說明,
72小時內若達20人(含)以上推文附議,則需由所有板主共同重新審理該案。
*同一議案保留第一篇異議文,其餘刪除。
8-7 當事人得隨時撤回其聲請或上訴,已撤回者不得基於同一事件再次尋求救濟。
8-8 板規3-4之被檢舉人可向受害人提出和解,若成立則得以立即取消該次水桶。
*單一被檢舉人單月只得和解一次。
板規九 附則
9-1 Puzzle & Dragons板板規新增或變更,非經所有板主同意,無效。
============================================================================
以上 一樣懇請大家理性討論 就事論事
如建議內容眾多 可以回文或站內信方式提出
謝謝!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5:54:00
直接在板上討論板務我覺得滿正常的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5:55:00
禁止交易是包含交換和有條件贈送對吧?
作者: gekido   2016-08-24 15:55:00
先推ㄍob'_'ov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5:56:00
禁止交易要不要舉個例子 這樣寫是連交換都中槍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5:57:00
對了 我覺得深夜三小的可以拔了 要鬧板誰管你現在幾點那條我記得是金魚時代遺毒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6-08-24 15:58:00
深夜那條以現在來看真的沒啥意義...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08-24 15:58:00
交換帳號也滿沒保障的,主要是金錢來往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5:59:00
那我建議你多補幾個字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6:00:00
我覺得水桶累犯也拔了吧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6:00:00
我覺得累犯有必要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01:00
累犯有必要性 我不覺得需要拔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6:01:00
累犯判定給板主心證.......幹心證這兩個字現在好危險不見得 終究是case by case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08-24 16:02:00
www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6:02:00
都有版規六了 累犯意義不大不過算了 這個給那時後的版主討論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03:00
前提4要有第二ㄍ人粗乃選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6:04:00
對了 這次好像沒說要選幾個吼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6:04:00
我會希望板規等新版主上去後在改啦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05:00
選個87位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6:05:00
等等又被說遺毒怎辦
作者: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6-08-24 16:14:00
一直覺得被釣減輕這條很弔詭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8-24 16:19:00
還是覺得「推廣」或者說「宣傳」不正當遊玩怪怪的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21:00
會ㄇ怎麼樣的怪法
作者: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6-08-24 16:30:00
就我的感覺是引用正當防衛的論點來做減輕吧會覺得EQ該自己控制好 上鉤了就是自己的問題畢竟網路言論很難達到需要做正當防衛的威脅程度吧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32:00
2-10 吃香蕉算不算影射我是說吃香蕉的圖片或影片算不算影射整句砍掉是說2-10那邊的說明嗎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41:00
還要看圖片跟影片所表達的才能知道吧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16:42:00
有連結就看連結進去的是不是18禁吧 我是說綠色的砍掉18禁應該很好判斷 多說名只是徒增困擾而已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44:00
所以會讓人GG ININ的輔導級SAFE囉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16:45:00
輔導級當然沒問題 話說PTT好像本來就是限制級?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46:00
像有些比較...煽情的圖片也沒問題嚕 沒露點的話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6:46:00
看板有些會限制 八卦板就是18禁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16:46:00
喔喔我看到惹 我們是允許的 那這條就還是有必要存在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48:00
卡車跟上車的差別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48:00
那馬奶王被桶的那張馬奶馬賽克泳裝圖算卡車ㄇ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49:00
這個我他媽一定桶 還永桶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49:00
算了 這好像已經到了心證的範圍
作者: a29022792 (我貓廚我驕傲)   2016-08-24 16:49:00
禁止交易包含置底嗎 沒有的話要不要加註一下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50:00
等有人犯了這條再說好了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8-24 16:51:00
同意深夜時段砍除板務在板上討論也OK 但如果真的太多文影響到情報文等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52:00
不想看版務的話就自己用過濾囉或是自己/情報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8-24 16:52:00
讓板面閱讀困難 可以用系列文先處置或只於某篇文章討論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6:53:00
幹我的龜甲縛青龍沒露點就被警告ㄌ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53:00
求圖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8-24 16:54:00
哈哈哈 樓上這種要求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給你個提示:你很熟的作者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54:00
幹 這我一定桶
作者: gekido   2016-08-24 16:54:00
ㄈ圖不可避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6:56:00
超莫名好ㄇ 只遮點的泳裝圖反而沒事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8-24 16:57:00
一定不正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8-24 16:57:00
gaym說的也蠻有道理的XD
作者: gekido   2016-08-24 16:57:00
http://i.imgur.com/g2dEd7E.jpg 這一定SAFE ob'_'ov ㄅ
作者: yuyubear (今日鄉民)   2016-08-24 16:58:00
太小了 差評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6:59:00
版主不是ㄈ粉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08-24 17:03:00
作者: yuyubear (今日鄉民)   2016-08-24 17:04:00
恐怖連結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8-24 17:04:00
幹你ㄈ圖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6-08-24 17:05:00
要是金魚姊姊還是版主的話 最安全的那種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7:05:00
ZffvYro 我別說這是什麼 也不建議點
作者: aotearoaz (‵・ω・′)   2016-08-24 17:06:00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17:07:00
幹還真的是繩子....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8-24 17:09:00
ㄈ味不夠
作者: yyh121 (' 3' /)   2016-08-24 17:10:00
幹你讓我看了什麼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08-24 17:10:00
ㄈ......ㄈㄨ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8-24 17:13:00
mini那張還是差了那麼一點 眼角沒有勾起來
作者: a29022792 (我貓廚我驕傲)   2016-08-24 17:17:00
這麼說置底也不能交換帳號嗎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6-08-24 17:20:00
交換帳號本身就有風險與糾紛 今天你給人家帳號人家裝死不給你 是要叫版主水桶他嗎? 那也沒用啊帳號一樣回不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8-24 17:26:00
#1MhvsEMb 可以看一下這篇 如要禁止 建議投票確保正當性#1MmwRwnI 貼錯偏了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7:44:00
我覺得討論板主要是提供玩家便利為主 對玩家有好處的能不限就不限
作者: Rogerhuang (雨大大)   2016-08-24 17:46:00
是啊 討論板應該以來討論的人的意見為主比較好?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6-08-24 17:57:00
禁止在版上討論版務的也只有隔壁皇城了吧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4 17:59:00
有BM版的好像都會 不過我覺得這做法非常垃圾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18:43:00
其實深夜條款就是一個條件倍率
作者: dear747837 (母豬母豬夜裡哭哭)   2016-08-24 18:43:00
噓龜甲青龍 恐怖連結
作者: dear747837 (母豬母豬夜裡哭哭)   2016-08-24 18:44:00
我是覺得深夜倍率應該是當下沒人能管板所以也加重警告別出來亂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18:47:00
大可不必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4 19:49:00
住美國比較雖?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08-24 19:54:00
累犯滿需要的吧,亂一次7天後一尾活龍,再亂一次也7天復活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19:55:00
就當作是七天刷一次素材吧~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8-24 19:56:00
直接增加個禁止厚問文會省事不少
作者: legendsleep (時渡)   2016-08-24 21:17:00
我之前有提出,版主對於公告水桶產生的後續爭議,必須由當初公告的版主親自處理,以求事前版主群有經過相當的研議得出結論,事後版主也願意為此負責再者是經過再三研討過後的結論會讓版主們在對爭議的說明上比較有著力點,不至於產生朝九晚五的結論JS有跟我回覆說會列入考慮,希望能納入考量之中
作者: gaiod (無心插柳..)   2016-08-24 21:54:00
怕板務討論太多文 限制可以發的時間就可以了吧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2:08:00
根據鄉民百科的引述,厚問意思是拿一些無聊沒意義或明知故問的問題來問卦,造成板面的混亂。起源自八卦版因為厚問的標準不明確,很大的程度要靠板主的判斷,所以這一類的判決常會引發爭議。像如果在PAD版PO文問厚問是指?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22:12:00
完全就是八卦板的玩意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2:13:00
最近就我的十字心啊
作者: legendsleep (時渡)   2016-08-24 22:13:00
我還沒在PAD看過厚問文,有類似的可以參考一下嗎?(我不是要之後拿來PO)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2:14:00
經人檢舉,版主就要先學會看對風向(大誤)~~
作者: sin55688 (單手挑藏獒)   2016-08-24 22:48:00
7-3,或許可依板主決定使用與否。深夜鬧板的確該加重,但一般違規可視情況而定7-2同上,有些小違規是否要combo到底,應視情況而定同板規6,既然版主有裁量權,這種大型combo技不建議寫死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00:00
不寫死的問題就是類似案件難以妥善裁定板規給板主的裁量空間越大,就越考驗板主的處事能力不過板皇和板主(務)是兩回事,千萬別混淆了
作者: sin55688 (單手挑藏獒)   2016-08-24 23:07:00
有些小違規因為寫死的板規被超大水桶沒必要就是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08:00
處置標準不一一直是個大問題啊所以才希望板規能盡可能詳盡且保留空間大多的爭議是出在「違規認定」這回事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10:00
只要判下去,總會有人不滿意,就會被叫板皇~沒差啦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10:00
而這方面正好也是板主裁量權的應用問題寫板規和下判決難就難在這些地方啊
作者: sin55688 (單手挑藏獒)   2016-08-24 23:11:00
被9成以上的人認為不滿意就真的有問題了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12:00
這方面其實也藉由上訴救濟制度預留了二審空間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12:00
最難的不是應該是要能說服版眾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13:00
對板主二審不滿意還能再上訴到組務至於過程怎麼應變和處理也是在這當板主的一大考驗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16:00
考驗阿。。照目前看來,只要能成功往私怨和假公濟私方向帶基本上~板主就黑了,接下來就看黑的程度來弄下台就好了~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4 23:18:00
如果真的能像樓上鍵盤這麼簡單 倒也方便多了XD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20:00
民主政治的真相就是比誰的兄弟多,拳頭大。再多數尊重少數通常只是尊重而己。。尊重、尊重、尊重~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作者: sin55688 (單手挑藏獒)   2016-08-24 23:22:00
只期待板主不結黨結派不死腦筋就夠了XD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23:25:00
他也只剩鍵盤了 整天在那邊跳 看了就煩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38:00
唉~即得利益者果然還是很難踏過面對真實自己的那一關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23:41:00
利wwwwwwwwwwwwwww益wwwwwwwwwwwww講得好像我抽神祭的石頭是從這個板榨出來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4 23:43:00
潘比你在跟甚麼玩意講話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4 23:45:00
應該是和刷存在感兼帶不起風向最廢的+KMT87像且最煩的講話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8-24 23:45:00
不知道耶 教練怎麼在自言自語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6-08-24 23:46:00
老了 開始自言自語 慘 再老一點就要漏尿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5 00:00:00
想成石頭就石頭吧,反正不熟的人說了啥~根本就不重要。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8-25 00:21:00
講一堆對板規修正沒啥意義的酸言酸語真的沒比較高尚可以不用再自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5 00:27:00
施主~我只能盡量去相信你沒想酸人,所以內容就不回應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6-08-25 00:35:00
不用想太多,他單純仇視一年多前把他文章噓到X4的板友們然後每天閒閒的等機會用瓦特體唱反調而已,就這樣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8-25 00:47:00
原來是瓦特體傳人嗎XD
作者: rsghost (rsghost)   2016-08-25 01:08:00
~~~~~~~~~~~~~~~~~~~~~~~~~~~~~~~~~~~~~~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8-25 02:01:00
甚麼是瓦特體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5 08:01:00
那些人早就忘了有誰,除了某人時常在PAD版噴才會一直記得愛怎麼稱呼,我樂觀其成;看過你謙遜的軍訓心得,對你改觀
作者: catsondbs (貓仔)   2016-08-25 08:07:00
某人真是自我感覺良好的典範 ZzZz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6-08-25 08:12:00
同樣嘴砲,不同ID不同看待一直存在。沒比較清高也不低劣
作者: opq11229988 (Melon)   2016-08-25 12:01:00
不為誰而唱的反調
作者: daroke (Beginning)   2016-08-25 16:39:00
今天要找板友文 查完索引竟然對不到在哪 真困難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5 17:20:00
抱歉啊剛剛才又調整了一下精華區 請往上順移一個謝謝明天索引就會更新了!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08-26 12:54:00
想請問發錢規範 有其他實質內容順便發個錢也要發到好幾千覺得太嚴苛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6 15:18:00
有道理 不過所謂的其他內容有點難規範乾脆都不要限制好了?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08-26 15:28:00
純發錢文有限制很合理 不然隨便多少錢都有人發也是蠻困擾?或是直接看標籤類別?像3-3-1 算是在3-7-1下 不足統計又要展示抽蛋成果的通行費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6 16:05:00
好 再考慮3-3還有3-7的關聯性看看 感謝建議
作者: Minihil ( )   2016-08-26 16:38:00
可以開放偷渡發錢內容就好(不限) 獨立發錢文就1W以上之前禁止偷渡發錢文好像是說不希望文章失焦?現在一堆簽名擋早就失焦了wwww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6 17:17:00
XDD\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08-26 17:55:00
也不完全要禁文章失焦,而是那幾天不知道為何就一堆一抽三小的藉由發錢文來曬..掛個發錢發個一兩百然後就引起一小陣騷動.好吧那就定個門檻吧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6-08-26 22:05:00
寫個價目表,要曬一抽xx的發10000,要發大家文的5000或者發多少錢能讓文章存活多久這樣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6 22:08:00
價目表好像又太複雜了...也不是天天有人發乾脆改成發錢要申請?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08-26 22:38:00
aki大的想法很棒呀,當初會起爭議就是因為跟統計有衝所以適用統計的發錢項目確實可以高一點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6-08-27 22:00:00
申請到板主這邊衡量的時候也是心裡有一個價目表啊XD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8 10:25:00
也是蠻有道理XD
作者: pochiao (PO)   2016-08-28 10:51:00
9964 6371光龍契練技 覺備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8-28 13:44:00
要有公道價阿 不然拆個坐墊8萬1會死人捏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6-08-28 14:39:00
那就八萬一吧(誤送帳文規定送出要在標題上註明送給誰如何可以給之後要送的人參考 防止有人一拿再拿?
作者: catsummery (Requiescat in pace)   2016-08-28 19:32:00
支持送帳標明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08-29 15:13:00
所以送帳拿掉5之寵物的限制?另外,累犯怎麼算?不然只有一個累犯定義好像不太清楚其實我想問的是7-2的那個...還有就是很不建議違規三次就永水桶這個"冥狼啟示"之前我還沒上時就跟重力反應過這條有處分過重的可能..因為真的看過三次違規都還好結果就因這條直接掰的案例就連潘比也累積了三次3-1引戰了所以別說不太可能..過往案例可以參考cokaka跟tinymaster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08-29 18:59:00
3-3-1 我覺得可以精確為 若涉及機率相關內容 且未達3-8統計規範標準更正 機率相關欸 我以為我打錯結果沒有(來亂的應該是要改 且數量未達3-8規範標準有達標的就只是順便發錢 不算炫耀費不是啊 之前規定抽蛋要1w 就是因為當然是神抽才想發錢啊那神抽的九成都不符合機率文數量 才規定到要發那麼多錢讓人可以灑錢分分喜氣然後沒發錢就是要靠領錢的檢舉囉...當初條文出來的公告 #1LhqUdqx好喔 這樣我覺得ok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