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總結與分析)(轉調2次)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3 23:44:05
我的研替血淚史 - 總結與分析 就整體1~5集之研替事件的經過來分析
<先聲明>
1.在這個版上,感覺起來資方打手還蠻多的,如果這5集的事情全都發生在你身上的話,
那你會怎麼辦?這點我想大部份的鄉民應該都沒有想過。
我也並沒有說在這些事情上我完全沒錯,且當時要不要po這5集血淚史我內心掙扎了很
久,還在考慮說花這麼多時間打這篇文章到底能造福多少服役前與服役中的研替役男,
讓他們對於研發替代役的轉調與改服作業規定有更實際的了解,而不是役政署那些辦座
談會的理論講解。(理論與實務上還是有些差距的)
但我想,整個1-5集事件,光是從被轉調2次的情形,不難看得出
(公司方的錯誤):(與我的錯誤),比例不是6:4,也有7:3 (還是8:2??)
這就跟車禍的肇事鑑定一樣,也許先前鄉民講的「我不懂裝懂」,是我一個很大的錯
誤等等之類的,這點我可以虛心接受。
(如果整個事件下來,我錯得非常多的話,今天也真的不會在這邊po文討噓引戰了)
2.其實在第一間公司的部份,雖然按合約一定要到公司服務2年,但當時研替任用時,因
為所學以及公司可任用的職位差距太大,導致研替任用時,人資部那邊不僅要思考到底
要把我塞進哪個部門這個問題,也讓我在已簽約的公司面試了2~3個部門,花了
非常多時間(人資部也跟我承認過)。
當時變成只有1個MEMS製程整合願意收我這個唸RF的,其它部門都拒絕。(這些部門竟
還包括RF製程整合的部門)請問大家,這樣是不是不難懷疑公司沒有合理地把我分配到我
適合的職位,以儘量協助縮短學用落差?
另外,已經確定一定要到第一間公司上班,還要去公司面試2-3次,現在想想不知到底
是要哭還是要笑。(不過我在大學時期申請的該公司之獎學金項目,因為公司到了當時的
下一年,就已發現我所學與公司預想用的差距太大,且我當時亦跟公司有報告過是公司
所合作的美國學校沒有半導體相關的課程之問題等等云云,後來公司去查證,發現亦屬
實,於是下一年就停辦了。)
3.從大家對於各集的回應看下來,鄉民的感覺通常是我在第一間公司出了包,然後拿
第二間公司來求援等這個問題。這邊要跟大家聲明的是,這5集的故事,都是真實地發生
在我身上的,我也的確被轉調了2次。並且,我再重申一次,服役期間絕無兼職行為。
不過,其實眼尖或是腦袋轉很快的版友已發現,這一系列的文章重點其實不在於兼職的
有無(搞不好只是人資部把人踢出的手段),各位可以發現到我這一系列的文章類別在這
個版屬於什麼,即可知道大概的重點在哪了。此系列文章也呼應了在此版上許多版友所
面對的問題,我相信對於那些處於研替服役期間之低潮的研替役男還是有些幫助的。
如果大家的討論失焦了的話,那也就失去了我po這一系列的文章之意義,這樣我會很
難過的。
當然,如果你研替期間服役愉快,很順利的話,那恭喜你,你運氣真得很好!
但也麻煩請不要成為資方打手。(畢竟已經有版友反應打手很多了)
<再總結與分析>
4.從這5集當中,可看得出如果研替役男想離開公司的話,勢必不管如何一定會跟公司鬧
翻,且鬧翻了之後還要留在原公司2個月(轉調期間),這對於用人單位以及役男頗為尷尬
,但役政署只會回應說,按照研替規定役期不可中斷等等云云。
所以,如果研替役男發生到志趣不合想要離開公司轉調或改服的話,勢必要經過一場
革命。
5.但是與原先公司革命完之後,若真的可以轉調,還有機會轉到下一間單位嗎?我想機
會很渺茫,因為下一間公司也會問上一間公司了解研替役男在前一間公司的工作情形,
但往往前一間公司也不會講好話。(我第一次轉調的情形可以說是例外,因為領域
不相關。從 MEMS 製程整合 → RF)
所以通常轉調的失敗率極其高,最後都會落得改服一般替代役的下場。(當然有些版友
也許怕役期會拖太長,加上轉調的失敗率通常極高,因而直接跟役政署表明要自願改服
一般替代役者則不在此討論範圍)
6. 通常研發替代役的役男,3年過後其續留任原公司的機率很低(絕大部份的版友應該不
是想早點改服就是想說3年一到就馬上離職吧?)。這也印證了我在這一系列講的
「會找研替的公司通常內部離職率都很高」之情形,當然也有好公司會找研替,
只是案例不多。因此,要加入研替行列的役男,請三思再三思!
7. 研替制度下的役男遇到不良的雇主之機率也頗高,如果役男不是那種「勞基法」與「
替代役實施條例」之跨領域的法律專家的話,說真的要解決欠薪與加班費的問題,
可真是難如登天。(最少除了役政署之外,我相信即使有錢,也沒有辦法找到一個
民法的顧問律師能幫役男解決跨勞基法與研替公法的勞資問題。)
8. 以台灣的科技業來說,產業如果能轉型變成有更多家像三星、蘋果等真正在搞研發設
計的公司,那科技業才會有變好的一天。否則,以台灣的科技公司之雇主的普遍心態,
還是只能以做代工為主,來拼產量以及毛利率,然後訂單的多寡全部要看外商公司的
臉色,然後即使訂單一多,真正賺最多的還是蘋果跟三星等這些公司。
所以請問各位役男,你們還想要再加入這種「科技傳統產業」的研替制度嗎?如果你
只是不想當兵而加入的話,那也不在這一點的討論範圍。
這也是為什麼有人覺得進了研替制度,到公司上班,感覺在公司所做的東西沒有前瞻
性,因而役男會對自己的未來感到堪憂而想盡辦法要釋出轉調或改服的原因。
(我有爬文過,知道有些版友有這個困擾)
9. 跟役政署電話訪談時,大家可發現到如果是公司的錯,承辦人員多半是跟役男以「會
叫公司改善」這句帶過,當然如果是役男這方有問題,承辦人員講話會很大聲。
雖說如此,一旦發生了釋出案,到底是要轉調?改服?或是續留?役政署的判決仍然
會是公正的。此外,電話訪談時一定要明確表達要"離開公司"或"續留公司"。
10. 台灣科技業雇主的普遍心態是:「留在公司越晚的員工,就代表越積極認真!」
例如,我遇到的情形是,A和B都有在當天把交辦事項做完,只是A比較早走
(18:00下班時間一到而走叫早走?講得好像A早退一樣),B在公司從下班時間一到,就
用公司的網路資源玩智慧型手機一陣子,直到23:00才離開,然後請各位猜猜看誰的績效
被打得最好?答案是B員工。為什麼呢?原因就憑出勤記錄表的紙上,就顯示著"B員工"每
天都是最晚走的。ok,不要懷疑,這是我在第二間公司遇到的真實情況。
為了討好員工有些科技公司說什麼會不准員工留在公司加班等等之類的,或是要管控
公司的辦公室熄燈時間等等,那些都是假的。
那如果是C和D,兩個表現都差不多,只是C有研替身份,請問一下誰的績效被打得最高
?答案是...D,為什麼呢?因為C走不了,所以可以當墊底,反正背著研替身份就是該死

所以,雖然之後會有產業替代役,但以現今研替制度來看,要選擇研發替代役之前,
可要先仔細考慮清楚。
11. 那如果研替役期期滿之後呢?公司會不會續錄用?我想以科技公司的「免洗筷」
文化,要續錄用的機率還蠻低的。(這也間接造成了役男自身之續留意願不高)
(像我第二間公司就是在算準科專結束的時間剛好就是我研替役期一到的時間,
待申請到了科專,幾百萬的錢拿到了,且工作報告也做完後,役期一到
就可能會把我給踢走了。)
以上,大致先這樣,此篇總結已先省去前面5集所講過的,之後有缺的再補。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3 23:59:00
因為你不覺得自己有錯 所以你才會在這邊PO文呀這些事情應該不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至少大部分不會吧你算滿特別的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01:00
我也沒有說我完全沒錯,但被轉調2次,只能說公司錯得較多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02:00
我看不出第一間公司哪裡有錯,你要不要條列一下?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03:00
公司錯得比較多.... 也是你自己覺得的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03:00
再說你的結論都只用你的角度去看,太武斷了吧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04:00
可參考4-3集,役政署所說的釋出案之轉調與改服審核標準。1.誣指本人有兼職行為,就是個大錯誤了(這錯應有一半以上)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08:00
原PO大大我看你文章真的感覺不出來你覺得自己有錯耶..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08:00
.......無言 4-3毫無參考重點公司的錯也是基於不想用你所衍生的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0:00
說真得你如果超認真工作,第一間不會表你,你也不會那麼衰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10:00
2.役男服役期間公司逕自讓役男放公假致使役男無法服勤上班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1:00
去遇到第二間真的有問題的公司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11:00
以上這點對我沒差,但以役政署觀點來說,可說是大錯誤。好吧,也許我所謂的工作認真,還沒達到T大的及格門檻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15:00
有股酸味囉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15:00
應該說未達公司及格門檻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6:00
五集看下來只看到您一味怪罪公司以及役政署.....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16:00
L大,在4-3集第5頁,那對話是專案辦公室主管親口說的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8:00
我也沒有說我完全沒錯-->可以請您列舉一下嗎 文章找無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04 00:18:00
我可沒有一直怪役政署,只是敘述事實,役政署是公正單位回Tony大,在此篇文章第1點
作者: windfun (阿宅)   2014-01-04 00:21:00
反正就是公司的錯,你會犯錯也是公司逼你的對吧!真的好可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21:00
老師 你沒回答到T學的point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22:00
第一點 還是沒看到耶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23:00
沒看到+1
作者: windfun (阿宅)   2014-01-04 00:23:00
憐喔…都是他們的錯你是最棒的!做家教才是學以致用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25:00
你提的第一間公司兩點,都是鬧翻的時候才產生的吧?
作者: HOMEWA (回家的蛙)   2014-01-04 00:25:00
你的文章確實是處在低潮期的我最大的動力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27:00
1.誣指本人有兼職行為,就是個大錯誤了(這錯應有一半以上)所以算出來70:30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4:00
"學非所用"就不爽學 這就是你最大的錯你看看工作的人有多少比例是學非所用的,我認識沒寫過c的去到一間專門寫C的公司~也都活的好好的,就只是肯不肯多學點多花時間去探索不同領域,如果你有努力唸努力問,不致於鬧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37:00
這樣是不是不難懷疑公司沒有合理地把我分配到我適合的職位,以儘量協助縮短學用落差所以是公司的錯 嗚嗚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7:00
成這樣~~態度擺出來就算出包,大家都會互相幫忙與善後,而不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8:00
是反跑去挖你的牆角舉發趕出去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4-01-04 00:39:00
不管如何 V大提供了很多對役男有幫助的經驗 有看有推啦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9:00
我相信人資沒那麼閒會跑去算計你,U公司那麼大沒那閒工夫一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43:00
雖然原PO活在自己世界不知錯在哪 但有熱心有推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44:00
謝謝分享案例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45:00
補推
作者: eejimchan (我那美得不能再美的人生)   2014-01-04 00:54:00
我是覺得滿中肯的啦!
作者: jlhc (H)   2014-01-04 00:58:00
蠻歡樂的分享 感謝
作者: B0038412 (LITTLE)   2014-01-04 01:05:00
安安 我資方打手^^ 你申請獎學金之前不知道人家晶圓廠?
作者: jameschou (James)   2014-01-04 01:08:00
純噓以偏概全 好公司大概也不會想收態度不佳的人不是沒有好公司 問題出在進不進的去
作者: lineage0916 (白穆)   2014-01-04 01:21:00
或許原po口中的資方打手全部都沒因為這件事站在資方這一方而獲得利益,但卻被你說打手,這不合邏輯呀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4-01-04 01:31:00
學用落差學用落差...是有什麼落差至少八成的碩搏做的跟論文沒關係都嘛科系對了就可以上了 甚至還有科系無關的勒
作者: sharek (...)   2014-01-04 01:46:00
基本上公司不要你也是剛好而已..照照鏡子吧
作者: bioraiser (123)   2014-01-04 02:03:00
可以把鄉民講成資方打手 是否也會把自己過錯說成公司的
作者: armiya (雞~~~雞~~~\⊙▽⊙/)   2014-01-04 02:25:00
把學用落差掛嘴邊 真的只是妳推卸心不再學習的地方台灣有幾%的人 真的能學以致用!? 那些人還不是活得好好的單純就是一開始第一間沒心 才被人搞走 之後"才"遇到不好的公司 這根本是兩回事 假如一開始沒這種心態 最好會有後面這些事情吧
作者: westinsane (西狂)   2014-01-04 03:42:00
看完給推,辛苦原PO打了這些文章供我們參考,本來我也想申請研發替代役,現在不想申請了,反正已抽中一般替代役
作者: griffiths (晨)   2014-01-04 07:02:00
一直有個問題很納悶,想問原PO拿公司獎學金,一定會講明畢業後要到公司服務。你當初簽合約時,成年了嗎?
作者: phyjeremy2   2014-01-04 07:22:00
原部門沒了被轉調本來就很運氣新部門可能只是被拜託收人
作者: stock1234 (台股上萬點)   2014-01-04 09:14:00
頗ㄏ 台大也有魯__
作者: kengiku   2014-01-04 10:59:00
推一個po文辛苦了!雖然學非所用真的不是藉口。
作者: lairrol (小黑)   2014-01-04 11:33:00
純推自身經驗分享,雖然我曾經也想過要申請^^"
作者: jim00325 (吉米)   2014-01-04 13:50:00
2標準的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 指出你做錯的地方就叫資方打手?? 怎麼不想想你的文章有多偏頗? 唉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04 14:24:00
魯必有因 ....加油好嗎?
作者: stock1234 (台股上萬點)   2014-01-04 16:00:00
不好意思 這種事只會發生在你身上 你怎麼不檢討ㄧ下
作者: kira123 (藍)   2014-01-04 20:57:00
我比較想看原PO對下面的爆料有什麼回應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05 00:31:00
頗ㄏ
作者: YunJonWei (楊宗緯)   2014-01-05 14:20:00
你的人品出了很大的問題,你所有文章感覺都隱藏很多事情若有誤會之處就貼出證據與數據反駁大家吧。
作者: wwwea   2014-01-07 15:06:00
同為台大覺得丟臉
作者: b93510015 (小鬼頭)   2014-01-09 22:10:00
就你自己的問題還怪人咧......
作者: gsrr (下五子棋)   2014-01-14 22:48:00
你的問題比較大
作者: chaver (chaver)   2014-01-14 23:03:00
至少原po敢爭取自己的權益
作者: gsrr (下五子棋)   2014-01-14 23:05:00
魯其來有自
作者: breakheart (畜)   2014-01-14 23:34:00
加油阿 權益是自己的
作者: abcsimps (= =)   2014-01-15 12:25:00
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b1992810129 (pedestrin)   2014-01-15 13:24:00
怎麼這麼多資方打手,學非所用是很嚴重的問題,一堆人當作學非所用是應該克服的小事電機系是隔組如隔山的把chris paul 抓去打中鋒是教練的錯把rf的人抓去做mems製程絕對是公司的錯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1:00
樓上要不要去看這篇 #1In-ccAB他原本可以避免學非所用的 但他拿U的錢去隨心所欲
作者: orz3qonz (haha)   2014-01-15 13:34:00
樓上如果他在進球隊前就知道自己要打中鋒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6:00
可以這樣比喻嗎? 修課所學是可以彌補的且他彌補時間非常充裕 甚至是受補助的
作者: orz3qonz (haha)   2014-01-15 13:37:00
我是說b大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8:00
喔喔 會錯意了
作者: jopyt (追逐藍天)   2014-01-15 15:46:00
自己有在兼職還不敢說....
作者: RayHouston   2014-01-15 23:52:00
你太天真了 搞研發要下重本 而且還不見得拚得贏三星和蘋果也是熬很久才出頭的
作者: lukawae (Hans)   2014-01-16 20:46:00
原po家教網頁是否有寫錯資料阿?http://www.vbangus.url.tw明確表示沒有在役期內兼職,但是教學經歷中卻寫的不同從大學二年級時開始正式接家教(第三段第一行)合計至今已有大約七年的家教經驗(第四段第五行)沒有在役期內兼職的話應該就不會有七年喔,對吧?
作者: s006664 (低調的爆肝)   2014-01-17 08:52:00
又在資方打手 這種標準是自我感覺良好型一直說公司錯比較多 一路看下來根本是自己問題較大..難怪一堆同學跳出來爆掛 =3=
作者: loua (rockstar)   2014-01-17 11:22:00
你分享許多經驗,推一下!
作者: yohuXD (陽光築)   2014-01-18 00:16:00
"至少"敢爭取自己的權益 只剩這個可以說嘴啦?
作者: zone0016 (GUNDAM)   2014-01-18 10:53:00
我感覺 我感覺 我感覺 我感覺
作者: josephHPSH (SG)   2014-01-18 14:31:00
到底是爭取權益還是佔人便宜啊
作者: GAZZ1234 (OK~)   2014-02-01 10:17:00
人家分享經驗,是個好事,一堆人就只懂批評,心腸真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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