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第5集)(轉調2次)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4-01-15 01:00:49
前文簡略...
其實,真正的問題有6個,其中分別原苦主、第一間公司與第二公司,作分析:
第一間公司-
1.原本就有積欠債務與一些虧損,恰巧研發替代役盛行,剛好可以利用一名目轉嫁給這些
 所謂的研發替代役,此外浮出檯面5%、沒浮出檯面95%只是很多人都以為當研發替
 很爽;背後地有些公司經常拿"在外兼職"一說,藉以此威嚇!若成損失由他人負責,若
 不成他人就黑名了之外,可以拿到額外補償(這部分有待查證)!
p.s有興趣的話,找人做一下統計"在外兼職"和"違約金"名目人數,有意想不到的向上發
  展。
2.研發替代役之所以好用,就好比你在軍隊要就操死你,如同工時加到底,天經地義,可
 是卻苦無上訴!
第二間公司-
1.利用第一間的心態,先利誘他人,得到好處,開始轉變,逐一削減,最後拿的都是黑名
 目且威嚇他人使得懼之。
2.研發替代役之所以好用,就好比你在軍隊要將你關禁閉一樣,讓你動彈不得,外面訊息
 無法掌握!
再來原PO-
1.再找第二間公司(即第一次轉調)就應該多問問,找比較大一間公司或是比較正派一點
 吃了一虧不懂學聰明!這怪誰~
2.第一次知道找律師,第二次怎麼不再諮詢一次?很多黑公司專門挖研發替代役迫使就範
 !第一次就出了問題後,應該當下上訴媒體,而不是姑息養奸。
作者: lkkgenius   2014-01-15 01:10:00
嗯... 比第一間還大的公司我猜不算多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15 01:50:00
終於有人已表達出我想表達之科技業的黑暗面了不過謝謝c大!關於身為苦主的我,第1點的部份算是我自己找錯公司,第2點部份由於我當時還在服役,所以不敢太高調
作者: baliuzeger (謎的拇指)   2014-01-15 03:43:00
也許這些狀況確實存在 但在原PO行為和處理問題的方法下根本就談不到這些公司是否惡質嘛事情不如意都沒有溝通講清楚就直接鬧到役政單位出包搞砸沒努力學好該換單位又莫名其妙不換還有腦補式隨興忘我的調整上班時間再加上板上已爆料諸多兼職的證據原PO在哪家公司哪家公司就會轟你走 好公司爛公司都一樣然後自己把文章轉去TJ板取暖 這行為是想再討嘲笑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4-01-15 06:56:00
說白話一點小公司不想給原本的合同書裡面的薪資,就會開始三大絕:加班高工時、謬稱在外兼職、不守法定工作內職務。因此,開始有這麼說,當心洨公司裡面老闆河童用書砸你之類的嘲諷。為甚麼呢?一個很簡單的因素,因為大公司,如台積電...etc.,價碼都比小公司高50~70%,小公司河童看了,不妙!我學隔壁林耍一樣的戲法,吸引一些人過來,予以砸書。反正只要搬出"就是有在外兼職"等說法!嘿嘿~~你不配合加班加工時,就是999%篤定有在外"在外兼職"!不想被河童用書砸嗎?來加班加工時,降低工錢等招數蹦蹦出,反正這是一個無風險的做法!成功案例超多~就這樣子,嗯~河童跟水母說只有碩士太少了!來個學士吧!醬子甚麼便利商店等非科技業均可以使用!其他河童就說"讚",剝削勞工派河童去雜書就穩操勝算!爽~減了個高CP值產物。奇怪的是這些公司卻無法明確的舉證,派個律師說有就是有,然後結案,役政署為何不會去追究因為費時費力囉~大家都這麼說這麼做順理成章且知道支付不起原本薪資,役政署當然明白於心,當就公司不是說了等你當老就知道了吼~現在知道了吼XDDDDD
作者: iamnumbea1 (NULL)   2014-01-15 07:32:00
不想去U的話 那麼當初幹嘛拿獎學金 既然拿了又幹嘛不選相關的研究所或課程 進去公司也可以學很多人進公司都是砍掉重學多留下來一小時 學一下或問資深同仁 難度應該不高吧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1-15 07:42:00
我只想說,以你的情況,你去哪家公司都會有狀況發生尤其是第二間(問一些與業務無關的事),你的行為一傳開未來求職會有問題,別忘了HR會互通有無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4-01-15 07:46:00
說真的第一間公司長官問你是否有需要把苦主調去較輕鬆的部門時,裝沒事然後再來哀說公司對你多不好多不好的原因?自己知道做不好,想調你去輕鬆的地方又要賴著做不好的位置這不是在逼公司弄你走嗎?
作者: hakkacandy (...)   2014-01-15 08:14:00
請問一下1-1是真的有這種數據還是腦補的呢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08:41:00
腦補的啦 我親戚就有人研替再兼家教的 整部門主管都知道還不是做得好好的 把自己的本分做好相信不會有人要刁你
作者: cha122977 (CHA)   2014-01-15 10:00:00
連自己寫的文章都被質疑工作態度不佳 無法想像實際狀況
作者: josephHPSH (SG)   2014-01-15 11:29:00
推樓上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4-01-15 15:03:00
如果真的沒在外兼職早提告。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15 15:32:00
樓上k大,我已經講過因為當時仍在服役中,不想把事情鬧大這樣對用人單位算是很客氣了。真的要做得很絕的話,我早就會用那份役政署的轉調公文提告了。據悉,我第一間公司的法務專門一直在搞如何把發出去的獎學金收回來,並不是只有對我1人,只是我的金額比較大而已不過在台灣,原告80%會輸,對方頂多收到「不起訴」處分以我的例子,只能聲請「行政訴訟」,但畢竟役政署已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所以才不想再追究下去。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15 15:59:00
說真的 我不相信有這麼多巧合都落在一人身上 BJ4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2014-01-15 16:02:00
學非所用的問題,我在美國修課時已經有跟公司反應後來人資建議我去修電波組相關的課,然後我也照做了也因為去第一間公司上班,要碩士畢業才行,所以就推甄進台大電波相關研究所,但又被人資說做的論文題目和目前公司做的差距非常大(第一間公司先前有把RFIC部門全都裁撤掉了),告誡我要有心理準備等等云云。結果研替招募時,公司任用程序竟可以「學非所用」為由花了將近半年時間,拖到了第2次的研替招募我當時心裡就在想,進公司後會有很不好的事情要發生了...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15 16:15:00
你還是回答下面幾篇文吧基本上不太相信你的陳述還"不可取代性 公司錄用了我" 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不是你所謂的學非所用嗎? 哪來的不可取代性 笑死人了身為112的學長 我真的覺得耳心
作者: egojustin (七逃郎)   2014-01-15 16:31:00
112出品 品質保證? U公司:還虧了錢...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1-15 17:58:00
我不講別的,光講你的態度,就算是外商也不見得會接受你的方式我有一個朋友也是之前自傲的去外商,結果在外商太驕傲被踢出希望你不要把就業看的很簡單,很多你沒有想像到的事情而且 你在這兩家弄到有疑似重大違紀,你認為不會傳出去嗎?不要以為打官司你會贏,光你現在自己爆出的東西就不見得雙方誰有把握了,而且真的鬧上新聞對誰最不利...我想你自己想想吧
作者: tweens (C Y)   2014-01-15 19:51:00
記者快來,U他部門的同事我都認識。想採訪可以幫忙約XD
作者: bugger (摩登少年他說)   2014-01-15 21:27:00
研究所就做積體電路 又是作功率放大器 要懂製程會沒機會?
作者: RayHouston   2014-01-15 23:28:00
學非所用事小 你信用破產事大 你不想做就辭職還錢家教事業等兵役結束再出來會沒機會?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4-01-16 00:57:00
大哥你還是不回答,那長官怕你做不來想給你涼缺做你又不領情?一直扯學用落差?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4-01-16 01:46:00
u這麼大會去跟你計較一百萬的獎學金 ?頗呵
作者: yuray12 (ray)   2014-01-16 09:02:00
為什麼不會......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1-16 13:14:00
聯電連員工制服都會跟你計較了
作者: glue731 (飛揚)   2014-01-16 14:34:00
樓上 那不是計不計較的問題 也不是公司大或小的問題 獎學金.簽約金這種東西都有白紙黑字的合約問題 本需要就事論事
作者: yuray12 (ray)   2014-01-16 17:04:00
那怎麼還有人說公司不會計較獎學金? 現在又說就事論事~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4-01-16 20:26:00
未經原作者同意不要亂轉文,切勿以身試法!
作者: griffiths (晨)   2014-01-16 23:32:00
合約簽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吧。難不成當事人簽的時候沒有行為能力,不用法律責任?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1-16 23:40:00
合約簽了有法律效力 但是他的合約算不算履行完成以他們的律師角度來說,很難著力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