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五月底拿到釋出函,理由為無法長期配合至大陸地區出差,以及學非所用
(工作內容與研發無關)。
至目前為止每週都有面試,但幾乎也都是感謝函或無聲卡,
有些公司都表明不接受我轉調的理由,故不予接收!
最近向研替辦公室反應能否回役,說一直找不到,身心狀況很差,
原公司也有許多同仁不時冷嘲熱諷(確實有此情況 但我故意向役政署誇大)
但辦公室那邊都表明無法回役。
向公司人資那邊詢問,人資說他也打過去問過說能否回役,對方也說無法,
人資也很無奈,因為九月就要第二階段結束,公司要負全薪,
勢必增加人事成本,但目前的情況我在公司也沒有事情可以做,
請問各位大大,若轉換(沒有限制兩個月)卻一直找不到適合的接收單位,
有什麼辦法能回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