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免錢的最貴~~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7-15 18:38:41
[新聞] 蓋棉被純聊天? 街舞名師襲胸女大生(強制猥褻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684/
刑法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
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 2國中女炫耀玩3P 全校瘋傳母最後知(與幼女性交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770/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獨家】酒女出任務? 醉醒才知遭性侵(趁機性交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575/
刑法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7-15 23:49:00
刑法ㄟ,他跟誰和解?感覺有設計陷害的嫌疑.如果能找到是有人雇用女人陷害他,難道沒有民法被陷害的求償權嗎?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7-16 00:39:00
男方被性侵害吧..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7-16 01:39:00
219 公然仲介性行為哦,這個怎麼罰?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7-16 01:53:00
一點都不怪;我舉例來說,國外貨物直接送入國內是違法的這叫走私;課稅後就合法再來,兩個單位互贈產品,可以叫廣告交換,大的叫利益輸送問題一樣在沒課稅;反正國家會眼紅,有分到就合法因此,你男女雙方願打願挨金錢交易,私下不行,不代表法院認證後不可以;反正各縣市都不敢推行紅燈區乾脆繞個圈子,全部去法院公證性交易算了你在鬼打牆嗎?以前性交易不合法,但現在合法了所以公序良俗嗎?你以合法方式就可以啊..直接在你的律師樓掛紅燈交易吧 :P合法啊,你先選議員好了苗栗拆屋王說要拆了蓋園區,被人罵園區早就很多了如果他一步到位,蓋的是性愛園區,我不知他評價會如何 XDD但性愛園區根本還沒有,會是第一個;如果人潮很多,他不就從邪惡的怪手王,成功翻身了!!我有開過酒店的朋友,他也拿過槍 :P 這些本來就一起的他不是很會讀書,但大家看他都會覺得他才是勝利組 XDDDD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7-17 01:01:00
回到第一則新聞. 刑法上的舉證義務是起訴人,這種事有甚麼證據,足夠去起訴? 那老兄難不成還自己悔過? 美國的第五修正案5th amendament 允許個人拒絕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作證.台灣還在檢察官說了就算數?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7-17 02:23:00
被 MoNeNe 了,那去醫院驗個傷就可以當證據啦~醫院是你想開什麼就開什麼 XDDDD美國的第五修正案碰上台灣的第五縱隊,還是輸了啊..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7-17 10:21:00
不自證己罪原則在台灣不適用~~被告一定有罪,不然檢察官怎麼會起訴呢?(法官OS)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不然怎麼會被警察叫去呢?(檢察官OS)這傢伙一定有罪,不然怎麼會有人報案呢?(警察OS)台灣實際上是有罪推定主義~~(哈!)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7-17 23:31:00
所以說 burden of proof 這個還是外國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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