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住的大樓,據說N年前有位住戶A了管理費6X萬就跑了
所以後來內規是租戶可以當主委,但是管錢的財委要區分所有權人
有時候真的缺,幾十萬也好,就跑路了,總比空手跑路好得多
最近南港輪胎回扣案,看到那位代為洗錢的理專疑似流滯香港不歸
雖然有家歸不得有點慘,但是,他手上還有代管的2.1億台幣
有了這筆錢,我想不回台灣也沒什了不起了吧!
有良心點就是安頓好後把老婆接過去
其實以我接觸過的銀行理專,大多是被業績逼瘋的可憐蟲
有些錢可能有點問題,他也會幫你主動掩蓋
還有些卑微到連些瑣事都幫客戶做
老話一句,你相信的人才能騙得到你的錢
只是要多少錢才能背叛這種信任,人人價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