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北人, 住大安區
在女兒三歲時一家三口的費用大概是 :
房租在我家這邊2x坪老公寓月租約18000
吃飯一個人一天抓200是ok的,所以三個人加起來是一個月6000
(別說什麼自己煮, 下班都怕超時接小孩要被收逾時費了哪有空?)
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或mod)等必需開銷平均一個月5000差不多
小朋友保姆費一個月20000算是公定價
奶粉的費用一個月約1500
這樣一個月固定開銷就已經是50000以上
以上未含夫妻雙方的手機費,保險費,上下班交通費用,看病費用
也沒有算那些買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假日出遊的費用
更別提什麼孝親費
夫妻雙薪70000可不可以過?
可以,但會過得相當辛苦
或許....台北邊緣地區或新北市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