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喜歡一個女生,這個女生是愛狗人士,養了好幾條狗,
也有習慣帶狗出門,要跟她交往的話,你必須接受她愛狗的思維,
但你對於養寵物並不那麼可以接受,若是這樣你會為了那女生改變個性,
接納她養狗,跟她一起愛狗嗎?'
曾經有人問過我這問題,如果去街上調查,多數人的答案可能都是yes,
我在20歲時的想法可能也是yes,現在的話,我會say no,why?
人原本的性格,理念並不是那麼容易說變就變的,相反的,有些場合,
有些情況,必須逼得自己換另一種面具見人,比如說你從事服務業,
被一位不可理喻的客人莫名其妙罵了一頓,心裡一定是沮喪,憤怒,
可你面對下一個客人依然要強顏歡笑,但你回家後,情緒還藏得住嗎?
應該不是幹聲連連,就是怒摔東西吧,再回到以上,這個女生你愛她,
所以強迫不喜歡狗的你要變得跟她一起愛狗,照顧狗,之後,
你果然跟她在一起了,問題是你'愛狗'的想法能撐多久?
一個月也許可以,半年,一年呢? 很有可能就不歡而散了,
現在的我老大不小,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話,要考慮的因素當然就更多了,
倘若婚後才發現個性,理念不合的話,還有辦法一直幸福下去嗎?
想問各位,你們會為了喜歡一個人,強迫自己去做不喜歡的事,與改變個性和理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