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quare1972 (wAgAmAmA)》之銘言:
: 我有把握可以自己給自己幸福,
: 當然不是全然完整無缺憾,
: 我晃悠在自己構築的某個舒適圈內。
: 遇到對象時,
: 我沒有把握我能夠給別人幸福,
: 也沒有把握對方能夠給我幸福,
: 然後就任性放著不決定,
: 繼續敞佯在自己的舒適圈,
: 有人也患這種症頭嗎?
看到這篇想到
之前和幾個朋友討論過,如果2個懶得結婚的人(多元成家也可以啦)
約好必須住在一起,以便彼此照料,彼此協助,
但是不需要強制共用一個房間,或一個客廳;
只要能隨時想到對方,隨傳隨到就行
也就是說如果2個人想分別布置2個客廳或分住透天1人1層的時候,
不要有人抱怨說這樣很奇怪,你們應該坐在一起看同一個節目才溫馨...什麼的
照理說這樣就已經達到家庭的功能和條件了(回到家安心自在、有人關心)
如果想養小孩,也可以討論
有些單親爸媽和單身兒女,或是終身未婚的兄弟姊妹,實際上就是這樣相處的
可是大家都覺得行不通,
因為其中一個聲稱懶得結婚、自己一個人也很好的室友,
一定會因為認識了別的異性而突然拋棄另一個室友~
亦即一般人想和別人心甘情願當家人,
床上生活和血緣一定要具備其中一種(萬一兩種都具備還不行喔)
我個人一直覺得這件事很妙
各位不婚族...我的意思是如果在場有的話
大家有什麼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