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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住在附近的鄰居今天跑來要我幫他申請勞保給付。
我一看診斷書,寫著昏厥及呼吸困難,醫院住了二十一天。
這位仁兄,有身心障礙手冊及低收入資格,靠政府社會福利的一點補助及
他的親友平常給他一點錢,住在親友提供的房子裡與另一個同居人過活,但常
有酒友去串門子。
只是他愛喝酒,偶爾又會被某個不良的酒友打,他的親友安排過他住療養
院,他住沒三天就跑出來了。
其實他因為中風及其後遺症、還有被不良酒友打已經進去醫院好幾次了。
親友及鄰居告誡他不要再喝酒了,以及不要再和不良酒友鬼混了,他也是
聽不下去。
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