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08210072-1.aspx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1日電)台灣鐵路管理局將修改事故賠償辦法,針對闖平交道等
外來因素事故造成列車誤點,擬先賠償旅客,再向肇事者代位求償。
根據台鐵現行列車誤點賠償辦法,只有針對台鐵本身因設備故障或列車行駛不當等事故,
且誤點達45分鐘以上才有理賠,賠償金一律是全額票價。
台鐵表示,正修改相關賠償規定,準備將外來因素造成的列車誤點,也納入理賠範圍,再
由台鐵向肇事者提出代位求償。
台鐵說,因外來因素造成的列車誤點與台鐵本身造成的延誤,性質不同,誤點賠償時間的
認定也會不一樣,目前正評估分析。
台鐵統計,近幾年包括闖平交道、跨越鐵道路線而死傷的外來因素事故,民國100年67件
、101年71件、102年57件,今年1到7月36件。1030821
(中央社 10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