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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站內揹海報賣票 賠錢不觸法
〔自由時報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
男子揹著「往台北,現金價一千元」海報,於高鐵站內賣票,引起旅客注視。有旅客投訴
,如果是黃牛,恐影響高鐵形象。
昨天上午十點許,該名男子揹著「往台北標準廂,十點五十四分發車,共二張」海報,先
到高鐵左營站星巴克櫃台旁兜售,見無人搭理,又到高捷往高鐵站連通二號出口,不少旅
客都懷疑探望。
賣票男子強調,「票是朋友多買的,不是職業黃牛。」轉讓有緣人,往台北原價一千六百
三十元,早鳥六五折票價一千零五十五元,「現金價只賣一千」,座位為A、D分開。
誇張人形立牌 旅客︰不舒服
一名好心男旅客上前勸說,「警察會抓」,男子迅速離開,當時距離發車時間剩十分鐘,
票沒賣掉,也錯過高鐵最晚退票時間半小時。
賴姓旅客反映,這不是首次在左營站內遇到類似狀況,先前遇到用問的,這麼誇張的人形
立牌還是第一次,「感覺高鐵站很亂,黃牛很多,非常不舒服」。
高鐵回應,為避免票務糾紛,建議向櫃台、網路或現場直購,不然可能買到來路不明的假
票。車站大廳售票並無觸犯法律,會勸說,勸不聽會請高鐵警察處理。
高鐵警︰應是要換現金非黃牛
高鐵警務段高雄分駐所則回應,該男子「並不是熟面孔」,加價賣高鐵票,依鐵路法第六
十五條加價圖利罪,可處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然而男子「賠錢賣票並不觸法」,
研判個案是要換現金,並非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