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首班花東實名制列車 4人未依規定搭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6-06-09 22:09:01
我覺得啦 不應該加收耶
為何這個無票的乘客會上車? 誤乘嘛
臺鐵作為服務業 有乘客誤乘還要加收實在太不合理了
臺鐵正確的做法是 護送這位乘客返回出發的車站
所有的位置是對號的 他沒當車次票 總不可能給他坐
但是普魯又沒有站票 也不可能讓他站著 所以只好讓乘客跟在列車長後頭了
跟在後方的話 可能有公開處刑的感覺 但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呀
當列車到達下一個停靠站時 由列車長護送誤乘乘客下車
將他移交給站務員 並安排最近的車次讓他折返
既然這位乘客那麼冒失 所以也有可能會下錯車
為了確保這位冒失的乘客不會再犯二 所以也要列車長好好照顧
但是列車長很忙的 要走來走去驗票 那沒辦法了 也只好跟著列車長走來走去了
當這位乘客回到出發的車站後 回想起花了好幾個小時來來回回 浪費了珍貴的時間
下次應該會好好看清楚車次再上車了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6-06-09 22:10:00
一個遣返的概念
作者: chadhsieh (謝老闆)   2016-06-09 22:19:00
遣返? 告你強制罪 讓你哭哭
作者: Senkinyo (小小兵)   2016-06-09 23:01:00
這樣子做,萬一列車長被打怎麼辦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6-09 23:45:00
妖怪手錶打開呼叫
作者: medama ( )   2016-06-10 11:05:00
讚喔
作者: rd2l4 (唉呦就是那個啊~~)   2016-06-10 12:20:00
XDDD
作者: medama ( )   2016-06-10 12:39:00
作者: ULoR   2016-06-10 13:14:00
不用護送啦, 應該先全價加50%補票後, 於次一停靠站驅逐下車,餘程&班車資訊也由應由乘客自行負責, 臺鐵只是運輸業者, 沒必要事事都要幫旅客想
作者: Behave   2016-06-10 14:43:00
那我想建議在補完票後的下一站臨停踢下車就好XD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6-06-10 15:30:00
就說修法給刑責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應該就夠了,下車就移送檢察官即可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6-06-10 16:14:00
讓旅客下一站下車會被說已經補票了還不能搭車,台鐵是強盜其實很多版友應該都已經料到,一定有旅客就是吃定台鐵不敢對他怎麼樣,霸王硬上弓,反正最後迅速回到家就夠了
作者: danielchen   2016-06-10 23:46:00
不是全部的東西都增加刑責就沒事了 難道一個連假你要移送好幾百個人去地檢署? 檢察官員額沒這麼多吧XD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6-06-11 02:33:00
挺好呀 順便創造就業
作者: ecpoem (CK101)   2016-06-11 07:11:00
三貂嶺車算多(有平溪線),石城好了
作者: asamia (風の如く)   2016-06-11 15:30:00
自稱誤乘,可是列車下一站就到他的目的地,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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