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GG】三字經辱高鐵列車長 富商罰金繳定了
新聞內容:
台南富商翁茂鍾前年搭高鐵十,被控自稱「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要求從自由
座升等商務車廂座位,並辱罵請他補票475元的列車長黃佳帆「X你娘」等語,翁男一審被
依公然侮辱罪判罰1萬元,他上訴高院後,雖當庭向黃男鞠躬道歉不該罵三字經,但仍強
調自己沒貪小便宜、耍特權,並堅稱黃男服務態度惡劣,高院二審今仍判他罰金1萬元,
全案定讞。
翁男(64歲)擔任佳和實業董事長,號稱身家上億元,前年8月14日深夜10時許,他買高
鐵自由座車票搭399次南下列車從台北回台南,向站務人員表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
遠的朋友。」要求代為尋找空位。列車長黃男接獲通知,引導翁男到第六節商務車廂玄關
處,告知可先進入找空位就座後再補票價差額475元。
翁男聽到要「補票」,頓時發怒,質疑:「我是執行長的朋友!」並打電話給鄭男指責黃
男要求補票的服務態度惡劣,黃男多次解釋但不被接受,隨身密錄器錄下列車經過桃園站
時,翁男朝他辱罵:「你要是這種態度,我就搞你……X你娘,這種態度。」翁男並站在
第六車廂玄關一路到台南,拒絕入座。
黃男認為必須維護工作尊嚴,告翁男涉嫌公然侮辱,翁男一審被判罰金1萬元,他上訴高
院後,堅稱「X你娘」是他的口頭禪,當時氣憤脫口而出,自己講完都沒印象,反批黃男
害外界誤會他耍特權、貪小便宜,「媒體不實報導,網民惡意攻擊,對我就是最大懲罰!
」他自認無辜,大費周章上訴就是希望「請庭上明察,還我公道!」
黃男出庭強調,本案造成他生活與工作的壓力,他爭的是「人與人最基本的尊重」,必須
維護同仁堅守崗位的工作價值,要求翁男應提出正式真實的道歉,翁男讓步願為自己講三
字經向黃男「鄭重道歉」。
審判長問翁男:「你就這樣一句話,就算鄭重道歉?是不是應該有更具體行動?」翁男立
刻起身,對著黃男鞠躬說:「我願為我的不當發言,向列車長表示最誠摯道歉!」但翁男
仍堅稱:「我無罪!」黃男先前受訪說,鄭男從未對本案表示意見,他認為除了翁男是鄭
男的朋友,「本案跟執行長其實沒有關係!」(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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