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為是員工權益受損 所以適用規則不同也不用改法令
2. 從以前台鐵就是如此適用 我也是這樣苦上來 請各位員工體時艱
謝謝
台鐵:適用公務員請假規則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076175
2018-04-09 14:17聯合晚報 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訴求請假一天扣1.5天假,及加班越多領越少等問題,台鐵局表示,這與台
鐵員工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每周工時有關。
台鐵運務處說,勞工是以小時計算請假,但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除事假、病假以小時計,包
括婚、喪、特休等皆以最低半天計算。因台鐵三班制的特殊性質,每日工時計算是8小時
工作班再加1.8小時的「分配工時」,以符合每周最低工時的規定。所以當員工請假一個
工作班,視為請假9.8小時,多出的分配工時1.8小時,在公務人員請假規定中以「半日」
(4小時)計算。造成請假一天、要扣假1.5小時的狀況。
運務處表示已向勞動部請示但未得到答覆,但聽說詮敘部在研議公務人員未來請假是否比
照勞工一律以小時計算。運務處說,請一天假扣1.5天的方案還在與企業工會協商中,但
產業工會沒有提到的是,當員工班表是「日、夜、例」,請一天日班可以連休兩天,少扣
一天假。對於勞動局的裁罰,台鐵也還在訴願。
至於替班的問題,台鐵說當日班員工在兩周內頂替四次以上的三班員工,等同常態性的改
為三班制上班,雖然核算加班是以三班制的1.2小時延長工時來計算,產工沒說破的是,
三班制的一周工時比常日班還少。何況有些員工替班以後,非但上班工時減少,還因加班
費領到更多錢。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針對台鐵產業工會今日抗議「加班越多領越少」的訴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
司長黃維琛表示,台鐵人員的班表相當複雜,整體而言,若是透過彈性工時來做的調整則
仍屬於正常工時範圍,但若是屬於延長工時部分,就應如實核發加班費,勞動部將要求主
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針對此案進行深入了解,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