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擦撞土堆受損 法院判負責人拘役30天
去年12月24日晚間7時許,1輛台鐵區間列車在行經新北市平溪區平溪線時,因鐵軌旁有隆
起的土堆,火車頭不慎直接撞上,造成火車頭左前方受損,基隆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共危險
罪判工程蔡姓負責人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駕駛火車的劉姓駕駛表示,當時火車左前車頭擦撞到鐵軌旁正在施工的土堆,已影響行車
安全,50歲的工程蔡姓負責人表示,當時正用挖土機挖掘地面上隆起的土堆,可是沒注意
到土堆太接近鐵軌,法官認為該事件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蔡男應注意工程安全
,怎麼可以讓行駛中的火車撞上土堆,因此依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蔡男拘役30天。(突
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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