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發個牢騷
剛剛買了車票要從沙鹿到竹南
上車後稍微補個眠
大概才快到大甲就被叫醒
「先生,這是我的位子」
我有點疑惑
就拿了我的車票跟他說這位子是我的
請你也讓我看看你的車票
看了一下 還真的同一個座位呢
「清水到新竹」
不過日期卻是明天的!!
然後列車長剛好經過
就看了一下他的車票
並且跟他說因為你目前是無座的
根據規定要多收五成票價
這位先生就開始不開心了
「為什麼要多收五成?」
「是清水站賣票的給錯為什麼是罰我?」
「你們台鐵真的很沒邏輯欸」
其實在我旁邊越吵越大聲
我也有點聽不下去了
好心地跟先生說
「先生,不好意思,你是不是拿到車票的同時也應該檢查一下呢」
但我只被很兇得回「這不關你的事」
想想,的確是不關我的事ˊ_>ˋ
不過或許售票口的人員有錯
但拿票的同時檢查車票資訊不是應該的嗎?
作者:
sumarai (Pawn)
2018-12-12 08:06:00合鐵的錯,應該要補償這位先生五成票價
作者:
enternal (LaqiTruku)
2018-12-12 08:06:00可以回他"你吵到我就關我的事了"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8-12-12 08:11:00
中國台北人素質不意外
作者:
jaky11 (夏天的風..)
2018-12-12 08:17:00台鐵的錯+1 應該免費搭一年並接送他回家
作者:
R101 (R101)
2018-12-12 08:22:00送免費便當啦
買今天賣明天的狀況的確是台鐵的錯啊被賣錯票又要求補5成 大部分人都會不開心吧
作者:
sumarai (Pawn)
2018-12-12 08:26:00建議解僱站長,懲處售票人員,局長應下台負責
作者: show1992 (我只是路過的) 2018-12-12 08:46:00
你好理性,售票員百忙難免一疏,彼此確認都好
是賣錯還是自己買錯無人知曉,被叫起來整肚子火我也會嗆他。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2 09:23:00上次 在台北站買 也給到明天 在新營站買 票用丟的台鐵員工真的垃圾一堆
作者: bbfan (bbfan) 2018-12-12 09:37:00
鯛魚們不會客訴上報嗎?
作者: KEYS0374 2018-12-12 09:39:00
買東西不用確認?
作者:
sammy98 (軍)
2018-12-12 09:45:00有車票日期明天 還算是無座有價值票卷... 可以吉這車長了
作者:
cka 2018-12-12 09:51:00如果真的是櫃台賣錯票 那不該加5成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2 09:58:00本來就不該加收 又不是故意跑上去的
作者:
rerun (禮讓)
2018-12-12 10:09:00貨物出門概不退換
作者:
aisme21 (樓漢咖)
2018-12-12 10:13:00會不會是自己講錯搭車日期,自己搞不清楚,推給售票人員?
自己講錯日期?售票員打錯日期? 收到票沒確認......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2 10:27:00售票給錯是真的可能 我就遇過
如果是明天的票 那進站時候閘門還過得去? 或是檢票員也沒注意?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2 10:34:00那就要問 台鐵 票 有沒有在驗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8-12-12 10:36:00我相信窗口都會貼免責聲明啦 契約15-1也跟你講應確認車票資訊是否正確 23-8也說這狀況要怎麼處理
作者:
sammy98 (軍)
2018-12-12 10:51:00算有效乘車票卷 且有正當理由 車票未逾期 查票人員應由改乘 不予退票和劃位收5成明顯違反 旅客運送要點74-1-2規定 直接提告車長74-2-2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8-12-12 11:04:00旅運要點74和旅運契約23基本上是同樣內容 可是契約23-8直接對無票乘坐不售站票列車的行為做出規範 當然直接適用這一條 而且契約也跟你說應確認票面資訊 應該做的沒做算是正當理由嗎 至少我不覺得是啦
那我都買星期一的太魯閣去坐星期日的車就好啦?票就是當日當次車有效,不要給你方便當隨便
作者:
sumarai (Pawn)
2018-12-12 11:07:00買車票?trianvago
可是278不能站吧,管你那張票有沒有效現場就是視為無票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12-12 11:42:00站員賣錯 自己買錯都有可能
我自己是碰過我身障去身障櫃台買還被罵的.....然後明明跟他說台南屏東有座位一張
作者:
iddqd (iddqd)
2018-12-12 11:55:00是旅客自己不核對車票資訊的,被罰還怪別人!本人常常在購票時,台鐵員工都會要我再次核對車票資訊是否正確,遇到恨多很用心的員工了!
結果他賣我台南高雄還無座................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8-12-12 12:02:00
運送契約明明23點第一項第八款明白寫明非當日當次票視為無票乘車了有什麼好爭的。買受人本來也有檢查車票的義務,指控售票賣錯也要有證據啊
作者:
iddqd (iddqd)
2018-12-12 12:08:00很多,,抱歉打錯字
作者: bandits1012 (Bloody秋刀魚) 2018-12-12 12:09:00
我連在自動售票機買票拿到票都會檢查真佩服那些在窗口買票不檢查人的勇氣
作者: baobaohi 2018-12-12 12:10:00
台鐵遇到聲稱售票員賣錯的sop就是無條件相信旅客嗎?那以後買不到位子就先隨便買一天再說窗口賣錯就好嘛,搞不好搭完還能要求全額退費?(害我以為別人坐錯去趕人受盡屈辱之類的XD本來只是隨便講講但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作者:
a5mg4n (a5)
2018-12-12 12:14:00台鐵宣導時只說當次列車,幾乎沒說當日喔
作者:
rsgarlic (rsgarlic)
2018-12-12 13:02:00都成年了 檢查一下票是基本常識吧現在要怪台鐵賣錯票也沒證據且依台鐵的做事風格 你還敢這麼相信台鐵 心臟也夠大顆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8-12-12 13:47:00
車票票面上都印限當日當次有效了...
作者: asehappy 2018-12-12 13:55:00
補票加收百分之五十,到站後退掉明天的票在收一次退票手續費,請問是這樣子處理嗎?
作者:
h54889 (崩壞的豆芽菜)
2018-12-12 13:55:00是我會嗆回去"你把我叫醒了還不關我事?"
作者:
iddqd (iddqd)
2018-12-12 14:49:00機器剪收票口會擋不是當天的車票,但人工剪收票口就不會擋了???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8-12-12 16:12:00用區間車票自小站進站,到大站轉車,這樣即使對號車是無效票也可以通過其實大家在這裡吵也沒用,你怎麼知道到底是不是旅客刻意買隔天的,還是窗口賣錯?
車票不會自己檢查,被加收五成也是活該。一定要逼站務人員錄音存證嗎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8-12-12 17:02:00窗口不是都有攝影機?覺得自己沒錯就去爭取權益呀
作者: doofus531 (doofus) 2018-12-12 19:09:00
通常是網路訂票比較容易選錯日期要看售票時間,如果接近開車時間,可能售票人員選錯
作者:
IanLi (IanLi)
2018-12-12 19:14:00很多人連字都不認得,還在批評指導 XD
上次買聯運還遇到給我的錯的客運 差點就要跑到北車再回家了...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8-12-12 21:08:00旅客單方面說詞
清水站沒有自動閘門,如果剪票口的人沒有仔細看,的確可能拿了隔天的票進站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18-12-12 22:08:00單方面說辭不足採證,請該旅客回清水站找售票員對質不肯就空口無憑照規定辦理,再不肯就直接報警了(行嗎?)
作者: bluesky8031 2018-12-12 23:14:00
我覺得會叫別人起來應該真的是售票員賣錯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8-12-13 00:06:00看車票上有無「訂」的註記
朋友曾經買到過一天的票 被查票才發現 也是補票了事開車前臨櫃買票 卻買到的是前一天同班次的車票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3 09:05:00還能買到前一天的喔 台鐵到底多垃圾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8-12-13 11:12:00改乘當車次車票就好有些站剪票口有時連站員都沒有旅客就是自由心證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3 12:41:00反正這串看下來 站員也是裝飾用
作者: fluency (fluency) 2018-12-13 16:17:00
9成9旅客自己講錯日期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18-12-13 17:59:009成9勒 我買當日車票都會給到隔天的真的別高估 台鐵員工的 素質
作者:
sammy98 (軍)
2018-12-13 19:10:00一年2億3千人搭成台鐵來計算 假如0成1的員工賣錯票 230萬人被車長收5成....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8-12-13 21:33:00不要看台鐵的規定 來看看民法好了 356條也跟你講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 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領受之物 如發現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 應即通知出賣人如果還是不能理解 我覺得現代社會可能不適合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