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捷運綠線穿越補償 地主怨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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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4 05:30: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捷運綠線主線土木工程已陸續動工,市府捷運工程局開始辦理
捷運路線通過私人土地部分補償,許多地主抱怨公聽會開了兩場就沒有下文,不僅補償價
格過低,領取補償後還要「註記」,未來若土地辦理容積移轉,還要把補償費還給市府,
根本就是欺負民眾,呼籲政府乾脆徵收土地。
捷工局︰徵收補償地價就是市價
捷工局長陳文德表示,依「大眾捷運法」規定,穿越土地之上空(地下)補償費為「徵收
補償地價」×「穿越補償率」,徵收補償地價就是「市價」,綠線捷運周邊市價只有公告
現值的一○五%,主因是內政部要求公告現值要趨近市價,因此市府從二○一四年起就逐
年調整當地公告現值,才會出現市價趨近於公告現值的情形;另補償率與地面距離相關,
距離越大、補償越低,也就是挖得越深、架得越高,補償率越低,這與民眾認知剛好相反
,桃園市平均補償率大約在廿五%左右。至於捷運穿越公聽會,依規定只要兩場即可。
若容積移轉 規定交還補償費
陳文德也提到,台北市因道路用地早已取得,沒有穿越私人土地的問題,而新北、桃園都
有類似問題。民眾領取補償後,須於地籍謄本註明「捷運系統工程穿越地」,但不影響土
地買賣權益;民眾辦理容積移轉,要把原先領的補償費還給市府,這是法令的規定。
陳姓地主向本報投訴,「大眾捷運法」明文規定「徵收補償地價」就是市價,以桃園過去
實際徵收狀況,大約在公告現值的一八○%左右,新北市也有一四○%,獨獨捷運綠線為
一○五%,根本就是欺負老百姓;且新北捷運「穿越補償率」有四十%左右,桃園捷運挖
得比新北深,補償率沒有理由比新北低。
陳姓地主說,市府辦理土地徵收,至少要召開四次公聽會,捷工局只召開兩次,現場大部
分民眾都希望政府徵收土地,捷工局官員只說了「研議」就沒下文,根本是罔顧百姓權益
。
議員郭麗華表示,政府占用民眾道路四、五十年,根本未付分毫租金,以市府目前向民眾
租地的年租金為公告現值十%來算,四、五十年下來,累積的應付租金早就超過公告現值
的好幾倍,民眾沒有向政府索討,政府卻要求日後辦理土地容積移轉,還要將補償費還給
政府,這非常不合理,若捷工局仍然執迷不悟,會帶領民眾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