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車站周邊劃古蹟保存 台鐵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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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文化部文資局進行「國定古蹟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保存計
畫劃定範圍涵蓋周邊50公頃範圍,今天舉行公聽會,包括台鐵、藍綠議員、里長都持反對
意見,認為將限制區域發展。
文化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7條規定,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又依「古蹟保存
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將古蹟定著土地周邊範圍劃設保存,範圍為公園東路、復興路五
段、進德路、復興東路、復興路四段、和平街、台中路、繼光街所圍成的區域。
「是互相配合,不是互相限制。」計畫主持人中興大學教授吳振發說,火車站已經一百多
年,希望再保存一百年,讓後代子孫知道;不是劃下去就限制不能發展,未來有什麼規劃
,大家講出來談。
台鐵代表劉睿紘說,台鐵2011年起開始高架化、著手舊都心再生,將台中火車站公告招商
準備蓋商場,得標廠商經典國際合約是50年加20年,才投入第1階段6億投資,現在突然說
要劃國定古蹟範圍,造成廠商投資條件改變,2、3階段的興建投資案可能胎死腹中,一定
會向政府求償。
立委黃國書、議員邱素貞認為,台中需要一個有進步思維的保存計畫,也要一個務實的保
存計畫,古蹟必須活化,地方也要發展,文化部務必要找到兩者的平衡點
議員李中表示,保存範圍劃下去,文資法38條賦予文化單位建築量體、高度、造型、色彩
的審查權,立法精神完全沒有考量民眾損失,50公頃約15萬坪,以每坪100萬來估算,建
議文化部全部徵收,編1500億來做這件事情。
議員何敏誠建議,台中火車站和東京火車站同等級,有樂町、銀座都是高樓大廈、新舊併
存;台中當初13、14期的重劃很多人配合遷離,到現在客死異鄉都回不來,50公頃茲事體
大,限制跟公告一定要慎重。
議員鄭功進表示,台中火車站是少數保有3代車站百年歷史記憶的重要文化資產,保存計
畫是必走的法定程序,但希望兼顧地方發展。台中市後車頭發展協會理事長鄭紹頡也強調
,不論是既有開發方案的信賴保護,抑或是行政法「原則」不溯及既往,對私有財產權的
保障,也應納入全盤考量。
市府都發局指出,古蹟保存和地方發展,請文化部要並重,古蹟保存計畫的劃設範圍,可
能要考量必要性、合理性、公益性,在地民眾的權益也要考量,萬一受影響時有什麼配套
,也應該提出來。市府在火車站附近也積極推動很多計畫,像是大平台計畫、建國市場都
更、台中捷運南線等,希望文化部也一併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