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鐵公司化或民營化了
那是否可以成立子公司來做運輸以外的業務?
例如:
台灣鐵路餐飲公司:負責製作鐵路便當跟銷售
台灣鐵路人力派遣公司:負責派遣列車的服勤員
台灣鐵路清潔公司:負責列車的清潔工作
台灣鐵路租車公司:負責汽車的租車業務
台灣鐵路資訊公司:負責維護與保養售票終端機業務
台灣鐵路建築公司:負責站房與月台的改建
副業都給子公司 台鐵保留運輸相關(列車跟路線維修 駕駛員派遣)的作業
比起現有全部集中在台鐵做或是標給其他民營公司
這樣成立子公司的做法會不會比較好?
: 在此列舉一部分:
: 株式会社ジェイアール東日本商事 →負責列車網購販賣
: JR東日本アイステイションズ →負責提供關東地區所有鐵道會社的運行情報
: JR東日本ウォータービジネス →負責車站內自動販賣機的飲料銷售與開發產品
: JR東日本運輸サービス →負責打掃車站與列車的清潔與整備
: ジェイアール東日本フードビジネス →負責開發與經營自有品牌的餐廳
: ジェイアール東日本レンタリース →負責車站的租車事務
: 日本レストランエンタプライズ →負責車上販賣與派遣服務員
: JR東日本リテールネット →負責車站便利商店Newday跟KIOSK的營運
: ジェイアール東日本企画 →負責廣告與公關
: ジェイアール東日本建築設計事務所 →負責JR東日本建築物的設計 管理與測量等事務
: 當然這只是一部分 如果全部打出來 可能寫到明天
: 不只JR東日本 JR東海與JR西日本也有類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