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1938 (不知道該說什麼)
2023-03-03 01:39:00你這狀況應該是正常的,以會員申辦日每兩年為一週期,新的週期開始,前一週期的點數就過期,只能說臺鐵會員系統的邏輯就是這樣。以108/4/23由三代轉入四代的會員為例,這一週期會是110/4/24到112/4/23,你在這一週期累積的點數,你在週期中全部折抵完,再累積的也還是同一個週期,就是都會在112/4/23到期,最多就是在到期後一個月的彈性期間用完。112/4/24開始兩年就會是累積到新的週期。原文講的「去年度」其實不太正確,我有在原文推文補充過點數週期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