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拆水泥槽倒塌「癱瘓台鐵高鐵」影響13萬

作者: JHENGKUNLIN (JHENGKUNLIN)   2023-09-12 14:16:05
拆水泥槽倒塌「癱瘓台鐵高鐵」影響13萬旅客 包商賠1億獲緩起訴
2023年09月12日 10:49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東南水泥去年4月1日施工拆除儲料槽時,疑因施工不慎,導致塔體倒塌壓壞高鐵、
台鐵高壓線路,造成雙鐵癱瘓,影響超過13萬人次,市府等相關單位查出承包廠商沒有由上
而下拆除,反而便宜行事用「砍樹法」的傾倒式工法,導致意外。橋頭地檢署調查後,考量
意外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承包廠商也拿出近1億元賠償和解,因此偵結給予緩起訴處分。
這起意外發生在去年4月1日下午3時許,東南水泥廠委外包商在進行拆除儲料槽水泥塔時,
因為操作不慎造成高塔倒塌,意外發生後,網路上流傳一段拆除儲料槽水泥塔的另一角度影
片,其中駕駛怪手的司機發現水泥塔倒塌的方向不對,立刻跳車逃跑,但馬上被粉塵吞沒。
影片顯示,怪手駕駛不斷用鐵球槌打水泥塔,直到影片1分54秒時水泥塔突然向右後方倒塌
,但底部疑似支撐不住,瞬間往怪手方向倒,而怪手駕駛先開車倒退,發現速度太慢逃不掉
後,立刻跳車逃跑,怪手駕駛徒步逃跑10秒後,整個水泥塔坍塌,揚起的粉塵也瞬間將駕駛
及周圍的地面吞沒,畫面非常驚險。
這起意外最大的影響是造成台鐵、高鐵楠梓、左營間中斷,影響清明連假返鄉的人潮超過13
萬人次,檢、警後續偵辦查出,儲料槽拆除工程由炯德營造承攬,再轉包給翔成工程,監工
則是炯德營造林姓員工,因此將營造商的李姓負責人、葉姓負責人、林姓員工,列為公共危
險罪被告,3人應訊時坦承不諱,明知應依循核定施工計畫書進行拆除,竟貪圖方便,共同
變更以一次性傾倒工法拆除。
事發後,炯德營造分別賠給高鐵6000萬元、台鐵748萬8661元、台電1347萬7342元、高市府3
00萬元及台南市府120萬元,總計將近1億元也都賠付完畢,檢方認定三人犯行明確,但已賠
償近1億元,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李、葉、林3人另須繳交公庫50、30、15萬元不等罰金。
https://is.gd/nvBUG0
作者: newasus (我是蘿莉控我自豪)   2023-09-12 15:03:00
為什麼台高鐵賠償金差那麼多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3-09-12 15:19:00
台鐵主要是營業損失吧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23-09-12 15:19:00
因為台鐵只有配合斷電暫時中斷營運 沒有像高鐵電線被扯斷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3-09-12 16:08:00
臺灣工安真的讚,我只能說不重視工安,等到上法院再來哭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23-09-12 16:54:00
這邊沒死人賠1億超﴿快 反觀那邊死人賠2.6億還在盧小小
作者: usercode (電醬賽高)   2023-09-12 17:07:00
才賠一億,工安真廉價
作者: eugene0315 (星)   2023-09-12 17:15:00
事發地在高雄市 高鐵 台鐵 台電 高雄市府都要賠可以理解 但怎麼連台南市府都拿得到?
作者: yaoyang30103 (洋)   2023-09-12 17:22:00
應該是因為當天台南市政府協助疏運困在高鐵台南站的旅客吧
作者: jh961202 (阿電)   2023-09-12 18:16:00
所以建商倒了沒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23-09-12 18:31:00
願意賠一億給推
作者: ultratimes   2023-09-12 18:59:00
台鐵應該是被迫配合中斷營運的吧,台鐵不配合的話到時候台鐵自己事情就大條了吧民代不講,可能不配合自己倒吃官司
作者: eugene0315 (星)   2023-09-12 19:31:00
台鐵不配合是能吃什麼官司?
作者: ultratimes   2023-09-12 20:55:00
刑法185條,壅塞陸路,不配合疏通就是變相壅塞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3-09-12 21:17:00
作者: willy1215 (還未下船)   2023-09-12 21:47:00
U大濕不去考律師檢查官或法官太可惜了
作者: zx246800tw (搖桿驅動程式)   2023-09-12 22:18:00
街頭藝人比較適合他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23-09-13 03:27:00
U大濕那麼會講想必能在法庭上大殺四方吧
作者: carolgilbert (凱洛吉博)   2023-09-13 07:19:00
本錢真粗,隨隨便便就可以拿出一億
作者: GeoffreyG (駿)   2023-09-13 07:25:00
U大師法條是不是只看一半啊http://i.imgur.com/9wUQudu.jpg「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作者: ThomasWei919 (阿維)   2023-09-13 08:00:00
主客觀構成要件都不知道的話,建議還是別出來玩啦XD
作者: hckjg123 (鼠狼哥)   2023-09-13 18:10:00
有賠一億已經贏一堆不良公司了
作者: ultratimes   2023-09-13 18:27:00
G大,你不要忘了中間有個或字損壞或壅塞陸路(以下略) 或 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者也就是 或的前面 不以致生危險為前提或字後 以他法才有致生往來危險這個成立要件另外如果台鐵不停駛,不讓高鐵修,就是造成高鐵危險啊這樣解釋不是也說得通
作者: GeoffreyG (駿)   2023-09-13 20:50:00
U大師這麼會解釋不去當大法官解釋一下真是太可惜了
作者: ThomasWei919 (阿維)   2023-09-13 21:23:00
U大師真的是認真這麼覺得的.....?
作者: zxcc79   2023-09-13 23:03:00
有賠很讚了,了不起負責
作者: Tavasa   2023-09-14 13:35:00
講到法條就發作,什麼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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