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好像在洗版,
但自從發現這個版後真的很想把疑惑都寫出來請教大家~~
在第28回,(里仁版是438頁)
王熙鳳突然看到寶玉,就叫他進來寫幾個字。原文我摘錄在下面。
「大紅妝緞四十匹, 蟒緞四十匹,上用紗各色一百匹,金項圈四個。」
寶玉問:「這算什麼?又不是帳,又不是禮物,怎麼個寫法?」
鳳姐兒道:「你只管寫上,橫豎我自己明白就罷了。」
寶玉聽說只得寫了。
我覺得這段很奇怪,透著邪。
看劉心武的書時,他說這是不可告人之禮物清單,
因為當時有日月雙懸(乾隆皇和他的堂哥弘皙)的情況,
基於政治投資的考量鳳姐也要向皇上的堂哥偷偷送點禮物,
方叫寶玉寫下。
我也覺得這應該是個不可告人的禮物清單,
(數目不小,寶玉問時,鳳姐又不說)
而為80回後埋一個伏線,但我好奇這個禮物是要送給誰?
但另一方面,如果真是不可告人之禮單,
為何不叫彩明寫?
彩明就像王熙鳳自己的手一樣,只管寫字認字,不會像寶玉一樣還要問東問西。
既不可告人,如果有天東窗事發,
問彩明的話,因為他每天都在處理帳單禮單,他一定記不起來的。
但寶玉只幫她寫過一次,加上她又不肯說原因,叫人起疑,寶玉一定印象深刻。
如此一來,王熙鳳不是用了不可用之人,搬塊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總之這邊真的好邪門,想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
1. 這是什麼?帳還是禮單,還是其它東西?
如果是禮單,可能是送給誰的?
2. 是不可告人的,還是可以告人的?
3. 為何叫寶玉寫,不叫彩明寫?
因為我前面講的有點囉嗦,所以就把問題總結成三個,先在這邊謝謝大家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