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lovelin20: 回應看起來好扯= = 08/20 20:29
裝睡的人叫不醒。
頭腦有問題的人,聽到正常合理的說話也會覺得很扯。
※ 編輯: EJ6 (36.225.242.7), 08/20/2016 21:03:03
噓 ilovelin20: 你開心就好 大概是沒簽到你喜歡的人太生氣失去理智 08/20 21:33
→ EJ6: 你噓了高興就好,你說越多只是更曝露出你的無知,至於你無聊 08/20 22:00
→ EJ6: 的挑釁,我只會笑笑。 08/20 22:00
噓 ilovelin20: 一樣的話送給你 對於活在自己世界的人 我連挑釁都不屑 08/20 22:36
文章代碼(AID): #1Nj-_h-N (Rhinos)
第三條 內容涉及對看板使用者或球員,教練和球團進行人身攻擊者│水桶三個月
另文章代碼(AID): #1NkmCEL_
推文已偏向爭論
故鎖文處理
作者:
sfw2579 (ç´«è€€ç¸½å† è»!!)
2016-08-24 02:15:00終於啊 好了大家別吵了吧XD
作者:
lostguy (惘)
2016-08-24 02:15:00EJ6冬季聯盟才能出桶囉~~~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4 02:21:00
可惜了 想說以後可以回罵一樣的話XD
作者: Danger 2016-08-24 02:23:00
你剛剛噁心不算什麼,因為已經有其它人附和你,所以 '散布於眾' 的毀謗會變成事實我同樣要求水桶Swf 2579如果版主需要我發文要求我就發
作者:
sfw2579 (ç´«è€€ç¸½å† è»!!)
2016-08-24 02:31:00請問哪裡毀謗了? 麻煩你先搞清楚定義好嗎?
作者: Danger 2016-08-24 02:35:00
你說我 "噁心" 然後一直強調啊
作者:
sfw2579 (ç´«è€€ç¸½å† è»!!)
2016-08-24 02:38:00我是說一直雄辯這樣的行為很噁心 自己先搞清楚好嗎?就算我是在說你 也不構成毀謗 ok?毀謗罪之成立,在於「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 傳播使大眾知悉。請問哪裡符合了?
作者: Danger 2016-08-24 03:04:00
你不是法官,不是你說了算
作者:
sfw2579 (ç´«è€€ç¸½å† è»!!)
2016-08-24 03:07:00我剛剛google的 自己不會去看喔? 還是講不出毀謗的點啊
作者: a78012023 (頑固阿斗) 2016-08-24 03:07:00
推願意處理紛爭
作者:
SABA0 (A柱)
2016-08-24 06:25:00辛苦了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08:25:00某D麻煩去多看些書好嗎 不然你去吉好了 別說檢座 我看你連鴿子那關都很難過應該說鴿子還是會幫你送啦 但是應該會很無言就是了
作者:
joe154 (小豬小小)
2016-08-24 08:26:00辛苦了~~
作者: SHANSHAN2BB (GOGO!加油!) 2016-08-24 09:10:00
版主辛苦了~少一點嗆來嗆去的風氣不錯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16-08-24 10:13:00樓上某樓:這裡是ptt,版主說了算!(惡意跟版風無關者滾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6-08-24 10:28:00法律野球 讚讚
作者:
haoamou ((1233211234567))
2016-08-24 10:38:00要跑去P2取暖了嗎
作者:
DONNY (Donny)
2016-08-24 10:53:00去冷靜一下吧 跟當初在國度一樣乖乖貼數據不就好了 硬要在這邊引戰 十年過去了你還是沒長進
作者:
Roawen (å˜´ç ²åž‹çš„æ•ˆçŽ‡)
2016-08-24 11:05:00真蘇湖 只有桶沒有吉 不用寫刑事答辯狀了...
作者: sova0809 2016-08-24 11:20:00
讚喔 出社會大大被捅了
在p2抱怨都沒有人認識考上公務員之前的他?好好笑喔…這是在抱怨牛板讓自己過氣嗎?
作者:
DONNY (Donny)
2016-08-24 11:40:00我認識,不要說認識 跟EJ也戰十年了 以前興農討論區一堆真的是迷妹的留言 EJ就很喜歡戰他們 那時候就跟他說過不要這樣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12:04:00是在10年前就有follow他的言論了啦 但架個網站發幾篇文就要知道他是個資深PM 我是不曉得關聯性在哪
他喜歡戰自己不喜歡的球員的迷妹啊,好像他討厭的別人就不能喜歡,奇怪了我討厭羅志祥我也不會去戰他迷妹壓
作者:
BverwGE (拍下人生的沙龍照)
2016-08-24 12:10:00亂入一下 看了這系列推文有感 原來社會大眾普遍的認知是認為當公務員的人 不能算或不太能算是叫出社會?
作者:
DONNY (Donny)
2016-08-24 12:16:00樓上你搞反了 是EJ一天到晚叫人家快點出社會吧?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6-08-24 12:18:00終於~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12:20:00公務員當然算出社會 但自成一個體系 跟業界氛圍有差有合作過就會知道了
524好像也是公務員啊,人家就不會戰你有沒有出社會
作者:
SABA0 (A柱)
2016-08-24 12:40:00同樣是活在自己世界的人,524可愛多了
作者:
joyi (喬依)
2016-08-24 12:46:00版主辛苦了!
作者: wallacechen (有點熟的鄉民) 2016-08-24 13:34:00
早該桶了~說實話數字人比他好多了
作者:
oneheat (等待)
2016-08-24 13:36:00zzzzz呢?怎麼不出來一下。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8-24 13:38:00被桶是還好,但是被說成比524還差,這點讓人……有點想死XD
作者:
sfw2579 (ç´«è€€ç¸½å† è»!!)
2016-08-24 13:42:00524沒那麼討厭啦XD 至少光EQ就屌打一堆酸酸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8-24 14:07:00
指稱別人比524還差 算不算毀謗?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8-24 14:10:00法官會問你,524是誰?
作者:
joyi (喬依)
2016-08-24 14:15:00524>>>>>>>>>>>>>>>>>1+6
讚,正直與善良都回來了他好像認為每句話都要嗆人才能顯示出自己的優越感
作者: sova0809 2016-08-24 17:20:00
我是不知道出過社會有多厲害啦 大家如果成年哪個沒在社
作者: sova0809 2016-08-24 17:21:00
會磨練過 那種言論就讓人想到某些倚老賣老的老人一樣自己這些年來言論沒長進就算了 還以為嗆人很厲害XDD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4 17:58:00
524eq的確高過他太多了阿 這是實話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6-08-24 18:37:00
終於 太棒啦
EJ6這次該桶,但是另一個戰10年的真的沒高尚到哪裡去,不用99步笑100步吧?
作者:
haoamou ((1233211234567))
2016-08-24 21:59:00公務員教訓人沒出過社會XD 快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