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爭論多年的國道四號延伸至東勢案,市府已公告路線,不過,
反對「石岡路段採取隧道方案」的居民,也發起「給我國道,不要隧道,搶救大台中二百
萬人水源安全」連署訴願,對此,市府法制局指出,訴願是人民的權利,收到後會依法進
行審查。
國道四號延伸到東勢,後來改成「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市府交通局去年底公告
路線,東勢部分為國道四號豐原端台三線路口起,以隧道穿越台三線南側的公老坪山區,
出隧道後跨越台三線與東豐自行車道,沿大甲溪南岸佈設路堤東行,再往東南延伸並跨越
大甲溪到東勢大橋東側止,總長約九.三公里,隧道長約二公里,總經費九十一億元,預
計從去年起至民國一○九年完成。
不過,反對打隧道的石岡區民委託律師柯劭臻,擬向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他們認為
「國道四號選錯路線,風險無限」,石岡路段採隧道方案,總長近十公里,每一公尺要價
近一百萬元,只為省十分鐘路程;石岡區地層破碎,不適合打隧道,又是水源保護區,上
述方案把石岡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成是開玩笑的黑箱作業,更把大台中二百萬人
的飲用水安全拿來豪賭」,「要國道,不要隧道,不要第二個小林村」。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指出,訴願是人民的權利,不過,要有行政處分,被處分人或利害關
係人才可提訴願,上述訴願案是否符合程序要件,由審議委員會認定。
交通局交通工程科長何文瑞指出,這件道路工程案,正由建設局進行細部規劃,尚未完全
定案,也未確認動工時間;記者聯繫市府建設局三次,該局則指主管與承辦人員都在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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