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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媒合轉置工作依合約規定已在昨日到期,但交通部表示,將給遠通1個月改善
期,若7月底仍未完成安置,則依法每天開罰50萬元。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強調不接受遠通
轉置,今天將赴遠通電收抗議。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總幹事孫藝鳳指出,遠通在6月26日把錄取通知寄給收費員,強制性地
安排工作,如不接受,就只能領5個月補償金,讓人覺得不被尊重。遠通6月底未完成全數
轉置已是事實,真正完成安置只有98人(不含前精簡安置8人),違反「全數安置」的承
諾,交部應立即開罰。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則指出,目前職缺是依高公局提供的收費員表達希望地點去安排,
希望收費員至少可先到職試試。
(記者林嘉琪)
(自由時報 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