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9/1起國道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重罰3倍 最高開罰6千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6-08-16 00:15:35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注意囉!9月1日起交通新制上路,為降低高速公路肇事率,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車輛於國道或快速道路行駛時,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加重處罰,罰款金額從「600
元至18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最多增加3倍。另外,汽車下交流道時插隊,
也增加罰款為3000元至6000元。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說,為降低高速公路肇事率,接受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的建議,
提高罰款,8月底將完成相關道路交通規定修法程序。其中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
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
則」等規則,9月1日起實施。
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將加重處罰,罰款從600元至1800元提高為3000元至
6000元,增加3倍;汽車駛離國道主線車道下交流道時,若未依序排隊,插隊入車陣中,
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罰款3000元至6000元。
9月1日起也增加新措施,將在國道地磅區等地點增設攔查點,遊覽車和大客車需配合攔查
,並檢附4個月內的保養紀錄,若未接受攔檢或是沒有檢附保養紀錄,就會依照《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開罰3000元至6000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5/755911.htm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16 11:46:00
建議兩次沒打方向燈就吊照也就是從內車道切到外車道,可能一次就吊照了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6-08-16 12:48:00
樓上你乾脆說槍斃算了 比例原則懂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16 13:01:00
交通規則交通解決,已經很比例原則了槍斃是刑法,不要拿來亂用在行政法上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16 14:41:00
一樓不懂裝懂
作者: sammm1990 (立鳥)   2016-08-16 14:51:00
大濕你敢嘴
作者: jason90262 (bluejason)   2016-08-16 16:48:00
已經轉方向盤才順勢打方向燈也很可怕,但算違規嗎
作者: CharmingWu (韓傲隱)   2016-08-17 01:00:00
還有打方向燈但是東鑽西竄的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6-08-17 18:54:00
右轉打左邊方向燈的最危險了啦~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6-08-20 16:27:00
未打方向燈這種有人被開單告發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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