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話,這篇文章有觸犯板規:『非特定人身攻擊』『戰文條款』的疑慮。
同時原po回推文尖銳的語氣(放屁等語)與強硬態度更會讓文章的討論氣氛變的火爆。
哪怕議題的本質是可討論,有建設性的…
討論方法與發言姿態,也可以決定一項討論最後的結局。
本文將『!』結案,並將保存文章(不會刪除)。
rrr0832 唸在初犯, 警告一次。
然後,原rrr0832一些討論提示:
雖然紅綠燈本身是外國的發明(也過了專利保護期限)。
但行人行止號誌(包含倒數機制)的專利還在臺灣手上。
(同樣的,車用倒數號誌的專利 可能 也在中國政府手中)
不同國家會不會使用某種制度,或者怎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