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因為前陣子白沙屯媽祖繞境,才會晚上經過國道三號大里到彰化段,結果意外的發現很暗。
但反映上去,不知道是我自己錯覺還是高公局在推卸責任,表示(以下複製來函):
高速公路照明設置原則以車輛本身之車燈來作照明,並配合路面反光標記標鈕及相關交通工程設施,導引行車方向,提供符合安全之行車環境理念設計。目前國內規範僅在1.交流道、2.隧道及橋涵下、3.服務區及休息站、4.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設置處等地點設置路燈。
經檢視臺端來文及附件圖示,應為國道3號烏日至快官兩交流道間之路段,非屬前述需設置路燈之地點,且該路段路面標記及標線反光性能正常,惟本局將責成本局轄區養護單位,持續觀察該路段車流運作情形及檢討需要性。
但同行家人也都覺得蠻暗的,請問大家如果有經過過的,是否也覺得很暗呢?感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