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回來了。
[更新] 今天 (2014/6/13) 我帶著陳訴書去監察院,由陳祕書出面接下。這
次針對太管處 (只能是公家機關),對他們臨時口頭借出招標公物給路協,及
日後回收公物逾時及迴避採購法提出質疑。
很巧地,陳祕書有報名半馬組,雖然沒抽中,也對後續的發展有些印象,所
以很容易溝通。他說之後會有調查,並有正式公文回覆,我收到再和大家分
享。
相信大家多少也疑惑我為什麼拖到今天才去?或是還有必要追下去嗎?我前
陣子比較忙 (去日本健行、跟媽祖遶境等),但也剛好有機會重新思考整件事
。現在心情比之前平靜很多,不過還是覺得應該以跑者和公民的身份發聲。
不管結果如何,都希望台灣的路跑水準會愈來愈高。
※ 引述《Edouard (艾德華)》之銘言:
: 今天收到內政部回信,路跑協會已經找原廠商做了 3,410 個環保袋歸還太管
: 處。
: 以下是回信內容摘要:
: 另3,410只手提袋於103年1月23日下午以貨運送達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太
: 管處並於103年1月24日辦理現場查驗,手提袋之式樣、數量及材質均符合本
: 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馬拉松環保袋製作案」,並經原
: 廠商出具保證產品規格、材質、尺寸與太魯閣國家公園馬拉松環保袋製作案
: 相符之出廠證明書,太管處於103年1月29日太遊字第1030010364號函文中華
: 民國路跑協會所借用之手提袋4,000只已全數歸還如質如數無誤。
: ※ 引述《Edouard (艾德華)》之銘言:
: : [更新] 前幾天和圓方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見面了。
: : 很巧地,她那天也是跑者之一 (半馬組),因此完全知道跑者如何
: : 被路協忽視 (她的寄放行李也是全溼,排的隊也沒少過)。
: : 我很放心地把資料都交給她了,接下來有任何進展會再回來報告。
: : 另外,我今天又再度發信到內政部長信箱,因為又超過回收環保袋的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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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定去年12月中延到今年1/29),請內政部再去確認路協有沒有歸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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