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6-05-02 20:33:00重點在於"活動", 而非禁止野跑, 地又不是你的辦活動當然要申請, 至於主管機關要不要同意那是他的裁量權...這跟爬百岳的申請入山有點像啦.也是要提計劃....主管機關看你的計劃不完備也是可以禁止你入山的...那為什麼活動就有問題, 一個人要走要跑摔死是自己的事..商業活動會產生責任歸屬問題...像蔡主辦他們那種心態是很不負責任的.這種公司活動我是不會參加啦...XD 另外一提, 他們在步道上砍樹.其實.....沒有提出申請, 那也是違法的....呵呵....反正.那群人...就是天皇老子我最大的心態...這樣的主辦活動你敢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