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名:天命妻
□ 作者:陳毓華
□ 出版社/書系:新月/藍海E105701
□ 心得感想:好像哪邊怪怪的?
餘生有妳,不知道誰走進誰的心,誰又溫柔了誰的眼……
歷經慘烈宮鬥與背叛,她孫拂最後成為飄蕩世間的一抹孤魂,
為避天雷,她意外被一個能通陰陽、嘴硬心軟的少年謝隱救下,
孤獨的一人一鬼彼此作伴,窮困的他不惜省下口糧給她供奉衣服食物,
讓她再度嚐到活著的滋味,甚至在判官拘魂時大膽為她爭取好處,
誰知當她再次睜開眼,竟重生回到十五歲,
於是她甩開利用她進宮謀富貴的無良長輩與姊妹,努力學習經商管家,
日子是如此幸福,唯獨遺憾與謝隱無緣,就在她等著依父母之命嫁給表哥,
卻發現備受皇帝寵信、擁有通天本領的當朝國師正是謝隱,
而且逐漸陷入黑暗的他,只有她這個天命之女能拯救……
~~~以下有劇情~~~
女主角原先是個驕縱的千金大小姐,被家族之人聯合設計,將她送入皇帝的後宮,
她被身為皇后的堂姊拉攏利用,成為鞏固自己家族勢力的一枚棋子,
直到堂姊之子長大登基,無用的棋子即可捨棄,那年的她已年過四十,慘死宮中。
成為孤魂野鬼的她這才終於看清了自己一路遭人利用,
但她的霉運即使成了鬼也沒消失。
某日,天雷欲落,她被迫逃到城南的一間民宅,裏頭住著十三歲少年,
他看得到她:
她死時雖已過不惑之年,鬼魂卻維持著二十歲的樣貌,看上去比少年要成熟一些。
少年是男主角,他被視為陰命煞星,一出生就剋死父親和祖父母,而生母選擇拋下他,
連養父也在頻頻發生意外後趕走他,才會讓他十三歲時就得獨居養活自己。
他釀酒、當道士,即使過得貧困,卻還是替這個來路不明的女鬼準備伙食,
甚至花了銀兩燒了套乾淨衣服讓她換上。
他看過她避難的邋遢樣模,
她也看過他被生母偷錢還用言語辱罵的狼狽慘狀。
兩人就這麼生活著,直到判官找上門,
承認是他們的失職導致女主角只能以鬼魂之姿遊蕩人間,
因此,判官給女主角重返陽世的機會,並贈她判官筆,
女主角重返十五歲,回到她入宮前,試圖扭轉自己的人生。
(以上是前三章)
接下來第四章到第六章主要在講剛重生的女主角跟自家後宅的婆媽姊妹們鬥智的故事,
反正就是以女主角傳記為主的藍海系列會幹的那些事XD
不過雖然這三章內男女主角沒見面,視角還是有切到男主角這邊,
女主角重生回十五歲的這個時間點,男主角已經超過三十歲了,
也就是說女主角在當幽魂時,跳脫了線性的時間,
她是「回到過去」和當時只有十三歲的男主角相遇。
其實這個設計還滿好玩的,但讀著讀著總覺得哪邊怪怪的。
兩人重逢時,這個三十歲的男主角已經歷了娶妻、生子、喪偶、嫁女等事。
他十四歲(也就是女主角的魂體離開後)受到引退的朝廷高官所重視,被招為婿,
最後靠著自己在天文和曆學上的造詣被皇帝看見,年未弱冠即被封為國師,
卻也因為洩漏天機導致眼疾纏身,近乎失明。
兩人重逢正是因為女主角的命格適合以眼換眼,能以她之眼換得他重獲視力。
男主角重見光明後認出了換眼給他的是當年故人(年輕 + 真人 ver.),
沒了眼睛的女主角則是拿出了當年判官筆,請男主角替她畫一副眼睛,還真的試成功了。
因此兩人都得以視力無損,且終於和彼此見了面。
然而,此時的女主角有婚約,兩人還是只能就此別過,祝福彼此未來的人生。
(這段大概是第六章後半到八章)
可畢竟就生活在同一個城,男主角依然忍不住默默關心女主角,
替她出頭、邀她同桌、替她拂去身上的雪、為她爹謀求官職。
(我盡量快轉,這段大概是第九到十一章)
與此同時,女主角的未婚夫其實已經有了外室,外室還已經替他生了個孩子,
最後可想而知婚事告吹,男主角就趁機提親,兩人互訴情意,
聘禮要多誇張有多誇張,就是要讓女主角風風光光的嫁給自己,全劇終。
(不小心直接從第十二章跳轉到第十六章 + 尾聲結局)
久違地寫出一路劇透到底的劇情大綱,這下可以來說到底我覺得怪在哪了。
1. 男主角的亡妻被刻意地抹去。
雖然是販賣浪漫跟夢想的言情小說,主角多半是專情的,
滿多續絃類的言小為了避免這種「男主角心裏住著兩個人」的設定,
會選擇用「對亡妻只是恩情」、「兩人相處冷淡」、「亡妻其實性情不好」等方式帶過,
但這本書對男主角的亡妻幾乎完全沒有著墨,
只知道她叫江氏,甚至不知道他們原本夫妻關係如何,她又是何時亡故、如何亡故的。
其實女主角以鬼魂之姿闖入男主角的生活時,她(外表)二十、他(實際)十三,
兩人生活更像是室友互相關心這樣,無涉情愛,也不知未來會重逢,
因此男主角隔年結婚生子這些都實屬正常,
就像女主角前世曾入宮活到四十歲,男主角活到三十多歲有不同的人生經歷也很有味道,
但作者卻直接讓男主角亡妻的相關描述完全留白,
只是草草說「妻子過世後他潔身自愛」,
甚至連男主角亡妻生下的一女一子都鮮少出現,
反觀女主角前世在後宮活到四十歲的部分有加以著墨,
針對兩人的敘述有所落差。
尤其是後面又說到
他只覺得自己來人世跋涉許久,就好像是為了與她相遇、相知、相許,將來還要相伴一生。
以及
我倆是三生石上舊精魂,注定要一起的。
亡妻真的被完全抹去,替她QQ
我可以理解續絃類的題材對某些讀者來說會有一點疙瘩,
作者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才選擇草草帶過不多描述,
但我自己越看越覺得男主角亡妻的定位很尷尬,只能專業抬轎,再幫QQ一次。
2. 兩人的感情戲介於有跟沒有之間
前面我整理過的劇情大綱中,
我特意用最長的篇幅來寫前三章,因為這是男女主角感情的基礎。
這段從第一章後半開始,到第三章前半結束,兩人實際大概相處了兩章,
之後便是女主角重生,整整三章都各過各的。
再說一次,兩人初相識時,她(外表)二十、他(實際)十三,
可以說這樣的室友關懷是日久生情,卻也可以是無涉情愛的,
就只是剛好在那段時間陪著彼此走一段而已,
事實上男主角在跟女主角分開後也繼續過他的生活,當上國師,
但兩人重逢後,男主角卻又馬上回到少年時期的血氣方剛,
就……真的看不出愛意是從何萌生的。
3. 女主角的年紀比男主角女兒的年紀還小
女主角重生是十五歲,這時候男主角的女兒已經及笄出嫁,
這個設定對於現代讀者而言真的很不討喜XDD
寫得好就算了,但就像前面說的,男主角的第一段婚姻被有意的省略,
所以男主角的女兒只剩下「及笄就嫁人了」這樣的敘述,
連回去探望父親都被用「已為人妻,別在娘家耽擱太久」這樣一句話給打發。
如果換成男主角的女兒的視角,
說不定這會變成「爸爸為老不尊,堅持要娶小一輪的後母」這類的故事。
這幾點融合起來的怪點應該還是男主角亡妻在整個故事中的缺席吧,
在意這個好像顯得我很怪,但我真的很想傳達那種不協調感求大家認同XDD
不管是說「當時娶妻僅是感謝丈人賞識所娶」、「女主角離開後糾結再三才娶妻」,
甚至是「妻子死後心如止水,直到遇到女主角才又活了過來」,哪種描述都好,
我個人認為哪怕是多一兩句的補述都會比本書的呈現方式要好上一點。
本書中後段,作者努力塑造出「女主角是男主角心心念念的人」,
實情卻是兩人分開時未曾想過會重逢,女主角鬼魂離去隔年男主角就已經娶妻,
這樣講兩人的命中注定只顯得稍微突兀。
極端一點來看,如果兩人重逢時,男主角的妻子還活著,
那這樣他是否會仍視女主角為他的命中注定呢?
是否還會因見到她,而感到心中酸澀和患得患失呢?
作者想要描寫都有過去的男女主角我覺得很 OK,
讀者也都長大了,大家也都有一些故事(XD),
但選擇講這樣的故事卻沒有好好地講,我覺得有點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