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來源:
http://www.law.ntpu.edu.tw/?p=8989
◎情報內容:
(報名時間:105年11月17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
本系106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詳細招生規定,請詳閱:招生簡章(請點選下載)
http://www.ntpu.edu.tw/admin/a7/org/a7-3/recruitt8_more.php?id=241
本系相關規定,請閱第9頁「拾伍、學系分則」。
擇要重點說明如下:
一、招生名額3名(法學組1名、司法組1名、財經法組1名):
1、考生應選填組別志願順序,未選填者不予錄取,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志願順序。
2、考生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順序分發錄取,錄取後亦不得變更組別。擇優錄取,但得不
足額錄取。
3、錄取生於就讀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二、報名時間:105年11月17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本系將於11月17日起開放網頁填寫
系統,屆時請至網頁填寫個人資料,俾於收到以下書面報考資料時進行核對。
三、應交報考資料:
除報考資格規定應檢具之證明文件外,尚需備妥以下資料:
1、106法律系特殊選才組別志願選填表(請點選下載),請依本系規定格式書寫。
http://www.law.ntpu.edu.tw/wp-content/uploads/651d2910a4fdd208b8841b2715b7c466.doc
2、符合報名資格之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生請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高中(職)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或類組或年級名次證明)。
4、106特殊選才招生自傳(填寫範例參考)(請點選下載填寫範例參考):含個人學習與成
長歷程、申請動機及生涯規劃等,3,000字,以電腦打字(限14號字),限以中文撰寫。
http://www.law.ntpu.edu.tw/wp-content/uploads/173153685c496965c5f75af5a323082f.doc
5、其他有利申請資料,如特殊優異表現、經歷或榮譽成就等證明文件。
※以上所有報考資料,請依順備妥一式3份,於規定報名期限內郵寄。
※簡章【附表二、考試報名表】及報名費繳費收據,繳交一式1份即可。
四、選才項目及佔分比例
1、書面審查50%: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始得參與書面審查。
2、面試50%
(1)依書面審查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以中文及英語進行雙語面試,以評量具有優秀英文
能力表現。
(2)面試日期為105年12月21日(週三),報到時間為面試前30分鐘,報到地點為本校三峽校
區法律學院大樓法律學系。
(3)面試名單、場次及相關事宜至遲於105年12月13日公告於法律學系網頁,請自行上網查
閱。
(4)面試當天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辦理報到。
※洽詢方式:法律學系 李嬿怡助教(02)8674-1111分機67664、67668
◎原始連結:
http://www.law.ntpu.edu.tw/?p=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