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19-02-24 04:34:56處置文章
#1SS7L1Zd (SENIORHIGH) [ptt.cc] [新聞] 創舉!...
推 Jasonchen415: 母豬自助餐 當初自己要接受採訪 然後說我等你的 嘻02/23 12:49
→ Jasonchen415: 嘻02/23 12:49
處置事由
推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經板友來信檢舉,依板規處置。
和上一篇一樣的狀況。
下方僅提自助餐推文的判定不至違規,但呼籲板友不要踩線。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
,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處置措施
停止發言3個月,違規推文刪除。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