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mih (Sayginer)
2020-01-20 10:48:42「學測難到法律博士也不會」法界批選項都錯應送分
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即時報導
2020-01-20 08:37
近年大學學測社會科法律類考題頻生爭議,今年又遭法律人質疑。不少法律系教授表示,
第4題答案根本錯誤,其他選項也都錯,應該送分;第10、11題則難到讓他們這些法律博
士都答不出來,答案也不只一個。
他們表示,國家考試若逢考生申訴,常見會變更答案或送分,大考中心應說明為何歷年堅
持不改;法律考題頻顯示欠缺專業也不嚴謹,帶給高中生錯誤法律知識,大考中心也應說
明命題原則,並比照國考在考後公布試題委員名單。
今年學測社會科第4題考19歲甲若向律師諮詢取消父母訂的婚事時,何者最可能是律師回
答,答案是「A」如甲已另辦結婚登記,婚姻未經父母同意無法生效。但政大法律系教授
楊淑文表示,民法第990條規定法定代理人須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才算無效,也就是甲
的婚姻除非父母另提撤銷,否則都有效,「A」顯然不對。
楊淑文說,該題BCD等選項也都錯,因此根本沒答案可選,應送分。她表示,命題委員只
依據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就出題,卻不知其他法條,
不該以自己錯誤的法律認知當正確答案。
由政大英檢案變化而來的第10、11題也有爭議。該兩題題幹指某大學規定游泳及格才能畢
業,一學生認為不合理而拒絕考試,分別考該生提訴最早應何時提出,又依據哪項行政法
原則。答案分別是「B」校內申訴遭駁回及「A」信賴保護原則。
不過德國法學博士、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在臉書指出,若依他學的德國法,第10題答案應
是「A」學校公告游泳及格為畢業條件時。他說,德、美都已有很多案例,承認可在法規
執行前就給予權利救濟,免得木已成舟。以此案來說,若像答案B等到拿不到畢業證書才
提訴,並非有效的權利保護形式。
至於第11題,陳英鈐認為此考量的行政法原則除答案A信賴保護外,還包括答案「B」法律
保留,不少法界人士也認同。大家感慨,這些考高中生的考題比高普考還難,陳英鈐更說
,如果是他應考,「應該慘不忍睹」。
楊淑文表示,她和兩位大法官談起此考題,大家都認為政大英檢案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才出
來不久,不應馬上拿來考高中生,第4題更明顯錯誤。但大考中心近年面對法律考題爭議
頻生,卻堅持不改,讓他們看不下去。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也說,國考考題一定都請民法、公法、憲法等不同法律專家就其
領域出題,並請另批法律專家審,考後也公布試題委員名單以顯示負責,大考中心學測影
響更多人,應說明是否也這麼嚴謹。「我們念法律十幾年的博士都沒法答的考題,為何拿
來考只念法律幾周的高中生?」
備註:政大法律系正副教授 德國法學博士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 部分大法官
認為公民考題法律的部分出題不嚴謹 讓高中生學習錯誤的法律知識
痛批大考中心面對法律考題爭議頻生,卻堅持不改
https://udn.com/news/story/6925/4297727
作者:
LengJC (LengJC)
2020-01-20 10:51:00單純因為我對那題才噓
作者:
Noby666 (葉大雄)
2020-01-20 11:03:00噓三題都跟我的選項還有想法一樣
作者:
awerte (seafood)
2020-01-20 11:03:00原來我猜對XD
作者:
a1122dog (reebok)
2020-01-20 11:03:00我那時候也覺得很奇怪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20-01-20 11:03:00國文博士去寫國文也不會全對啊....
很多人都愛故意說“這種題xxx寫也一樣錯”來吸引媒體眼球但事實上就是教學領域不同,學測已經講的很清楚課綱跟課本內容是什麼,你硬要拿實務或是國外的新觀念回來答題,是在問號11題就算了,4、10明顯大部分高中生依照課綱是可以寫對的,自己搬國外的理論回來拆大考中心的台,別忘了出題教授也不是阿貓阿狗...
作者:
Jiunyin (weiX)
2020-01-20 11:30:00無聊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1-20 11:54:00這樣講不對吧,難道高中數學無解的題目用高等數學去解有答案也要跟著送分嗎?
作者:
cyc3522 (cyc3522)
2020-01-20 12:01:00回十四樓 課綱內教的是民法未成年結婚需父母同意 哪裡選不出來 在法律教授眼裡是不是錯得離譜是一回事 在課綱內容裡能不能自洽是另一回事
作者:
tj2061 (科科我問問是不是)
2020-01-20 12:09:00英文閱測作者來也寫別的答案 還不是一樣
樓上,那就是題目跟課綱自己要檢討啊,給高中生這種半吊子的法律觀念還不如不要學。更正,樓樓上
作者:
Shawnny (Shawn)
2020-01-20 12:17:00三題都寫對但還是噓爆,這次公民真的一堆爛題目
就不要哪天進了法院才發現自己都被灌輸錯誤觀念,到時候後悔莫及。
先猜大考中心表示:整題送分會影響答對的人,而且單選題要選相對最正確的那個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20-01-20 12:39:00第四題我看到也嚇到 想說無效撤銷這些不是大二才教嗎不過選項還是可以看出來他希望你選哪個(?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0-01-20 12:44:00
效力未定 介於有跟沒有之間
第四題明明就錯得離譜,就不要以後有人拿學測官方解答上法院吵架...
其實我真的覺得這是無聊而已,效力未定跟無效什麼的,高中根本沒教,也沒有人想問這麼細,明明出題老師知道學生能選出來,學生也知道出題老師要問什麼,那不就好了嗎?這並不是一個值得研討的問題啊,講難聽一點,反正就是高中生跟出題人在未必正確的課綱裏「上下交相賊」,你懂我懂,幹嘛管別人懂不懂?
大考中心讚讚 委員會自己認定就好 博士什麼的都閉嘴
如果我們的國民教育真如樓上所說,那真的該好好檢討剛才去查了103公民的課綱,寫的是「以婚姻的成立和解消為軸心,說明婚姻衍生出來的家庭法律關係」現在的課綱不會詳細規定什麼要教,什麼不教,課程和考題可以拿捏要教或考到什麼程度,但總不能教錯的吧
作者: dg54655465 (1111) 2020-01-20 13:21:00
國考哪時候有公布試題委員名單了?
不值得研討笑死,花那麼多錢搞一堆有爭議的題目出來,給他搞一個考試的大名就可以把那些大便都塞進學生腦袋pogggggggggg
作者: CKluber 2020-01-20 13:32:00
10、11就算了,第四題真的沒答案啊
其實教授們的見解高中生也沒不懂這樣的意思是高中生所學有問題?沒多打
作者:
LengJC (LengJC)
2020-01-20 13:57:00說個笑話 素養
作者:
heydebbyhey (little trouble girl)
2020-01-20 13:59:004真的離譜
像第四題這種題目 其實就是在懲罰讀很深 很專業 想太多的人 在指考有非常多這種類似的爭議題 不過依照往年大考中心的硬度 送分機率很低
原來11題是信賴保護原則== 我寫法律保留啊啊啊啊啊
不值得研討?笑死。你有本事就用這種態度一路念完大學、研究所然後進入實務工作,我看你會不會被電到天上。課綱根本自己觀念就錯了,誤人子弟
作者: jayli411167 (荒滄羽) 2020-01-20 14:55:00
第4題根本錯的離譜,4個選項依民法親屬編相關規定來看就是都錯,與實務和學說無關。相關單位應該去檢討課綱漏洞及出題缺失才對。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20-01-20 15:10:00出題的應該覺得高中生不太會去翻過法條 就隨便亂寫Orz
作者:
a39452011 (kulakulafu)
2020-01-20 15:12:00大考中心送分啦
作者:
isiyou (呆頭鵝)
2020-01-20 15:15:00出題的該被好好批鬥一下吧 什麼鳥題目
作者:
imass (jemand)
2020-01-20 16:51:00坐等大考中心向法學大老們低頭
作者: klop777 (停庭) 2020-01-20 18:25:00
第十寫A…
借問一下,如果11題寫B,然後到大考中心網站寫反應表,有可能會從寬給對嗎?
作者:
Godist (格底斯特)
2020-01-20 19:48:00引德國法說10有問題那個才有問題吧,我們在台灣考試欸然後四是真的很離譜
絕對不只社會科 自然科有時題幹出的方向不清 線索太少 或答案在大學以上的認知不算好 只是比例較少
我自己身為一個119的法律系學生覺得學測的目的 是在考驗學生有沒有基本能力根本不應該出那種有學說爭議的題目應該以基本概念去設計題型至於4.真的... 大考中心不ey
作者:
cyc3522 (cyc3522)
2020-01-21 02:36:00回w大 你跳點了 我質疑的只有你說的「回答不出來」的部分沒有涉及我對課綱的評價 你在用應然回實然
作者:
zeephine (你在猶豫什麼)
2020-01-21 02:59:00大考中心就不ey啊 出題者出完難道沒人審題嗎?
作者:
Kao0502 (鴻鴻)
2020-01-21 07:48:00哀 高中公民就是這樣,詳細的法條不重要,照課本寫的回答就好了,如果按照他那個標準,很多公民參考書也是錯誤百出大考中心基本上是死都不會送分的反正理由隨便它掰,其他人也拿它沒辦法
題目和選項本身的設計都有問題阿,題目說「律師可能回答的答案」,以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員為角度出發,當然不可能回答那種半調子的答案,所以教授的質疑很有道理阿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20-01-21 10:41:00如果只是苟且讀死課綱不如別讀 學問不是這樣做的
作者:
vin312789 (vin312789)
2020-01-21 13:33:00可憐哪 大考中心
怎麼會有人認為,反正高中生也不會知道那麼多,所以答案知道老師大概在問什麼就好了,這種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態度,才真的是要被檢討和要求改進的!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20-01-22 01:23:00看到上下交相賊的推文 拜託你公布姓名我請業界封殺你這種題目 1)亂猜搞不好還比較容易中 鼓勵學生放棄2) 鼓勵半吊子的教學 助長投機行為 3) 考散落的法條但是即便求助google都會答錯 這就是最莫名其妙的地方考法律應該是跟生活結合 比方說罷免案採用多數決或現行制度的利弊 而不是去考一些很遙不可及的結婚繼承這些東西長大後只會得到一個答案就是找專業的來那請問高中學那點皮毛 還是半吊子的觀念 意義在哪
作者:
HdDevil (虛偽清除者)
2020-01-23 11:08:00填鴨塞錯誤觀念還有人護航耶
其實很多高中內容都馬是為了考試 未來科系無關的誰還會記得 似懂非懂未來有需要還真的是 請專業的 不過為了區分廣大的13萬考生 或許這爛方法還真的適用 反正大考中心只要有人寫錯就好
作者: RaventheCrow (通古斯大爆炸) 2020-01-24 23:05:00
我個人覺得要考也不是不行,但選項敘述要審到正確,而且用高中所學也能推斷出哪個是最適當的。而不是完全照高中內容,卻實務上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