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文章
#1UnV_Chh (SENIORHIGH)
處置事由
因違規處有公開個資之內容故不公告
引用板規
3-2-c
處置措施
初犯水桶三個月
在這邊宣導一下....版友們"激烈討論"時,語氣難免激動
只要不涉及違反版規/法規,且沒有影響到他人的話版主也不太會介入
但若在過程中有明顯違規之處,經檢舉後若剛好版主在線上,我盡量都是馬上處理
還請各位謹言慎行,珍惜這個平台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