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手機發文請見諒,
今年確定六月底畢業,
家中有八個人,爺爺、奶奶(領有中度肢障手冊)均80歲以上,
父親、母親(領有重大傷病),
大姐(已出嫁不同戶籍)、二姊(在臺北工作)、妹妹(基隆念大學),
我是唯一的男生,前陣子因為媽媽生病所以已申請過家因,
最近有人建議我申請補充役,因為奶奶中度肢障,我知道得考慮撫養人數問題,
爺爺奶奶共生四個孩子,兩個姑姑以出嫁不同戶籍,叔叔也過世,剩下父親可以負責照顧,
想請問爺爺80歲以上也算照顧者?妹妹也因為在外地念大學是否也可以不算照顧者?
請問這樣有資格申請嗎?因為公所公務員根本自己也不清楚,
剛好縣政府主辦又出差,最近想快點確認是否可以申請?煩請大家給我意見呀!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