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現在家因替代役的問題

作者: finily183 (拓)   2014-06-20 23:23:16
我想詢問有關於家庭因素替代役的問題
戶籍1(北市):
爸爸(65歲以上)(輕度身心障礙)(無業)
媽媽(65歲以上)(無業)
我(役男本人)
戶籍2(新北)(已遷出近半年)(有"非共同居住"之事實兩年以上):
哥哥(3X歲)(主要經濟來源)
大嫂(3X歲)(有工作)
兩個小孩(其中一個還在肚子另一個滿2歲)
因此,如果哥哥已經遷出家裡的戶籍到其他縣市且沒有居住在家裡超過兩年以上,
家裡戶籍只剩我跟我媽媽要照顧我父親,那是否可以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嗎?
請有申請經驗的各位能幫小弟我分析一下@@
=============我是法規線================
1.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2.自役男提出申請前二年起迄申請時,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
且同居共營生活之其他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
=============我是法規線================
作者: ji3g4m0 (王牌)   2014-06-20 23:41:00
你哥還是家屬 所以這條你就不符合http://www.nca.gov.tw/web/pg-j-4.asp?id=52117&pg=100請看法規第13條 只有符合這些條件 才可以"免計"家屬你法規也引用錯誤 第十二條的第二點 兄弟姊妹就是家屬你引用的第三點是指其他像外公外婆這種比較特殊情況的
作者: yansc   2014-06-20 23:56:00
想順便請教樓上,家屬免計部分:已被社會福利機構公費收容養護,或有其他扶養義務人。免計家屬的情況,如果我奶奶住安養院(有申請部分補助),不知道奶奶一樣可以列入家屬嗎?PS:奶奶是私立的安養院,並非社會福利機構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4-06-21 00:15:00
奶奶有重大傷病?只是安養院 一般老人有時候也會住安養院
作者: ji3g4m0 (王牌)   2014-06-21 09:45:00
你這條件太複雜 可能要打電話問公所或役政署比較準 我沒遇過 不過我只能說奶奶要列入家屬的條件很嚴苛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1 18:33:00
基於這個,你哥哥有扶養的義務要履行,不過你仍可申請看看!我朋友之前在國軍的狀況是他是獨子,雖有姐姐但已經嫁出去!爸爸超過65歲,媽媽64歲,但爸爸領有糖尿病的證明。後來經過國軍認定後,讓他提早退役。所以基本上你要去問看看我覺得最好直接問役政署會比較好
作者: wildgoat (wildgoat)   2014-06-21 21:23:00
姊姊跟哥哥還是有差喔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2 02:05:00
所以說第一句就說他哥哥還是有扶養的義務要履行啊-.-
作者: finily183 (拓)   2014-06-22 04:08:00
但我父母已超過65歲以上都無照顧能力,且我大嫂有未共同居住之事實,不過哥哥無法時常回家且還有孩子要照顧,一次要照顧四個人對哥哥負擔太大,想就近照顧父母(媽媽也有高血壓)擔心會有狀況發生
作者: vasya (vasya)   2014-06-22 16:59:00
能不能過就得看市府的核准與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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