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進去了,原則上就不太需要擔心行政問題,
(如果怕有問題,就暑假先辦休學,開學前再辦復學即可),
之後看你服勤的單位,
有些單位不管你,你愛怎麼修課都無所謂,不影響服勤就好,
有些單位會按照規矩來,那就必須按照替代役進修條例申請,
當然也滿有可能會被主管拒絕,要看運氣。
相關辦法請參閱役政署網頁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372&gr=0&kw=&pg=21
你可能會聽到一些人說,役藉跟學籍是不能同時存在的,
這個說法是一半對、一半錯,
依照規定有學籍,是無法徵集入伍的,
但入伍以後,就沒有不能同時存在這件事了。
之前服役期間去聽的演講(主題是替代役法規之類的),
講者自己就說他以前服役的單位,還可以讓他平日請假回學校修課,
所以能不能,完全取決於你之後服勤單位的主管而已。
希望以上資訊對你有幫助
※ 引述《dante4025 (無法顯示)》之銘言:
: 小弟不才
: 緩徵已到6/30結束 學校說我緩徵不會續
: 已到公所申請排隊 公所說我八月"應該"會登入
: 因為還有幾學分沒有修完 所以打算8/1先申請休學
: 突然冒出一個蠢想法 不知可不可以不要申請休學 服役期間繼續修課
: 小弟讀的是 教授考試時間很好喬 出席率可以解決的夜校(所以排除這些問題)
: 問題就是學校跟??可不可以這樣做而已 不影響服役
: 板上有經驗分享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