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目前是161梯(2/18入伍)ㄧ般資格替代役男。這幾天準備入營事務時發現申請家因替代役的條件,有打給公所詢問,但負責小姐剛好請假,打了三四天都聯絡不到,所以想先上來詢問大家。
先附上家因與補充兵申請資格
http://i.imgur.com/B0la3ei.jpg
http://i.imgur.com/RaMukYM.jpg
再說明一下我們家的情況。
我在104年8月時碩畢,原本已收到兵單準備入伍服陸軍常備役,但同月我父親因工作職災身故,所以後來我利用報考志願役跟公所辦理緩徵,後來又申請105年第一梯次替代役,年前收到兵單2/18入伍。
我們家有四口,父親、母親、我、妹妹,妹妹在兩年前結婚,父親去年過世,現在戶口只有我跟我媽,我媽55歲患有輕度身心障礙,職業是家庭主婦。
請問各位大大我的情況有沒有符合:
1.家庭因素替代役資格的第一條;家屬均符合65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這裡身心障礙的定義,我之前有問過公所,阿姨說要中度以上,那時覺得奇怪,如果是中度不就跟家因資格第三條衝突,但那時在
2.補充兵資格第一條;家屬均65歲以上、未滿18歲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有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母親是家庭主婦)
3.如果以上都不符合,還是只能一般資格替代役的話,請問家人有輕度身心障礙可以優先選地區、役別嗎?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各位大大
作者:
lamaker (黃金烏龍好喝哦)
2016-02-16 13:26:00我認為應該是都不符合,因為妳妹還是算,而且媽媽方面為輕度。沒有辦法優先選役別,但是專訓時是否符合戶籍地分發就不清楚,等樓下神人指教
作者: flameDH (鋁罐) 2016-02-16 13:37:00
妹妹已經出嫁不算戶內人口,應該是有符合家因第一條跟職員詢問過,有符合補充兵條件
你妹妹有遷出戶口嗎,同戶口好像不行,我自己申請時公你妹妹有遷出戶口嗎,同戶口好像不行,我自己申請時公所不只來家裡看,還要我姐姐傳真居住在其他戶口的證明過去,有點嚴格我是申請家因喔,補充兵我就不清楚了,不過應該只會更嚴格才對,不過你還是去問看看拉,沒啥損失,祝你順利
家因申請只要有重大傷病卡必過,中度以上才等同於重大傷病,輕度的話則是要有2位才會過,在公所協助兵役的家因路過...
借串問 補充兵第三條看不太懂 第二句 重度以上身障不記...照顧能力。他的不計其他家屬照護 看不太懂
回樓上,意思就是只要家裡有一個重度身障家屬 ,不管你有幾個兄弟姊妹,你就是補充兵~
我是父親65歲母親輕度身心障礙 姐姐出嫁申請補充兵也服完役了。最直接就是直接殺到公所問 最準也最直接 通常公所的一過 一句話 頭過身就過。因為縣市政府打槍的話忙的還是公所負責人。所以公所看超緊你的狀況看來是連補充兵都符合。只要有身心障礙手冊 就不用擔心第一點。要擔心的是 你妹妹有沒有跟你們同住 如果都跟她老公住一起 那也不用太擔心。一句話 去公所就對了。我們現在跟你說符合 他們不願意過也沒輒
作者:
ntuooo (cwcho)
2016-03-11 15:00:00要有重大傷病才必過.輕度的話則是要有2位才會過一般資格可以調返戶籍地及附近地區服役(實務上在家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