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朋友他弟弟的戶籍地設在金門,
因為他"個人因素",所以想申請專業替代役回戶籍地金門服役。
最近在跟我朋友說,他回金門服替代役時,
因為假日不能住服勤單位,所以必須要租房子。
然後,他要回金門才能申請專業替代役。
想請問的問題是:
1.要戶籍地申請是否正確?還是可以郵寄相關資料委託認識的人代辦?
2.在外島,假日不能住服勤單位嗎?
我朋友是覺得它弟弟散散的,常常搞不清楚狀況,
加上因為我當過替代役,所以詢問我,
不過因為我是63T的替代役,離現在已經有點久遠了,
加上他又是離島跟專業申請跟我當初的狀況不太相同,
所以來版上詢問一下,麻煩各位版友幫忙解答一下。
先謝謝各位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