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為在某個義務役和替代役混合的單位,
520換總統後,我們單位的最高長官也換了,本單位的長官今天在備勤時間內集合大家1個
小時的時間,語重心長的告訴我們在單位內要注意服儀要把一切做到最高定位(ㄆㄞㄇㄚ
ㄆㄧ)
否則如果本單位被盯上,
他將會完全的使用我們的備勤時間(5點下班後到22點,他稱我們的備勤時間內有一條規
定叫做「主官運用時間」,時間內他可以無限叫我們基本教練,無限出公差,
並宣稱在下班後的體育時間(6:00-7:30)是他給我們的「福利」他隨時可以把它收回,
並會妥善幫我們安排下班後6:00-22:00的時間,請問大大們,這樣是合乎替代役的管理辦
法的嗎?
(小弟弟我google過只有義務役有所謂「主官運用時間」)
不知有沒有對這方面較熟的大大可以幫小弟解惑一下,
手機排版,如果混亂請大大們見諒。